來源:神州學人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教育對外開放的總體發展良好,規模不斷擴大,形式日益多元,內涵不斷深化,質量穩步提升。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與國外的合作與交流不斷深入,對外教育合作與交流由改革開放之初的向國外學習和借鑒經驗的單向需求,逐步轉向雙向需求合作共贏。世界各國對中國教育合作的需求也從學習語言轉向學生交流、科研合作等更加多元化和愈加深入的層面上。二是教育對外開放的戰略格局已經基本形成。形成了“大國是重點,周邊是首要、發展中國家是基礎、多邊國際組織是重要舞臺”這樣一個全方位、多層次、有重點、分步驟的官民并舉、雙邊多邊互動的開放的大格局。三是制度化、機制化進程持續推進。迄今為止,我們與世界上188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合作與交流的關系,設立了18個雙邊教育高層工作磋商機制,構建了若干雙邊及區域性教育合作與交流平臺,簽署并尚在執行的教育合作協議達154個,正在實施的政府間合作的教育項目共有77項。另外,我們還與34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學歷學位互認的協議。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開發計劃署、世界銀行等40多個重要的國際組織建立了教育合作與交流的關系,開展了大量的合作項目。四是學生交流渠道暢通,數量穩步增長。目前,中國留學生在各國留學生中的比例都名列前茅,受到世界各國大學和研究機構的歡迎。同時,中國作為一個新興的留學目的國,也受到了海外留學生的普遍青睞。來華留學人數一直持續穩步增長。五是漢語國際推廣取得新突破,“漢語熱”不斷升溫。截至2008年底,我國已在78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305所孔子學院和孔子課堂。漢語作為中華文化的載體,作為世界了解中國、與中國交往的重要工具越來越受到重視。六是涉外政策法規和監管機制不斷完善,中外合作辦學與高等學校境外辦學穩步發展。為確保人民群眾利益,促進國際合作與交流健康有序發展,教育部進一步加大了對教育涉外活動的監管力度。《中外合作舉辦教育考試暫行管理辦法》、《高等學校境外辦學暫行管理辦法》、《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等一系列教育涉外法規先后出臺,涉外辦學不斷規范。到目前為止,依法獲得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已經達到1100多個。同時,國內高校也積極地“走出去”,到2008年12月,全國24所高等學校共設立海外分校或舉辦境外辦學項目達到42個。(教育部)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