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得到,一輛荷載19座的校車,擠下30多名孩子是什么場景?9月開學以來,泉州各地公安交管部門組織警力開展統一行動,嚴查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的各種交通違法行為。連日來,各地交警部門查獲多起運載學生嚴重超員、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
據了解,2015年8月29日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公布,將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將會被處拘役,并處罰金。
前日上午,臺商投資區交警大隊在開展全區整治校車統一行動期間,在臺商投資區通港路后海路口對一輛逆向行駛的車牌為閩C18***的國標校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車內擠滿了學生,存在明顯超員現象,民警立即將車輛扣下,清點人數,經核查,該校車核載19人,然而卻擠下了32人,超員達到68%。因為該校車存在超員載人和逆行的交通違法行為,民警當場對該車駕駛人曾某進行批評教育,并對其作出罰款2100元記15分的處罰,并暫扣該輛校車。同時,大隊還將查處情況向校車所屬學校臺商區惠群外來子弟學校下發整改函,要求學校及時進行整改。
然而,吸收了被查處的經驗教訓后,該校車卻沒有進行整改。昨日上午7點40分許,大隊民警在臺商投資區通港路后海路口執法時,又查獲該輛校車。這次該車再次嚴重超載,核載19人的校車這次載了31人。記者從現場的視頻上看到,校車上擠滿了學生,不少沒位置的學生擠在中間的通道上,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同時,該車駕駛人王某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且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民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該車駕駛人處以罰款4500元,記36分的處罰,并暫扣該輛校車。同時,將該校車的違法行為抄告區教育部門,并要求校車所屬學校立即整改。
9月8日下午4時許,洛江交警大隊馬甲中隊在馬甲鎮梅嶺村梅嶺路段截獲閩C19***號車輛。經查,該車系駕駛人王某于今年7月份出資購買,而南安洪梅鎮小金星幼兒園在明知該車未辦理專用校車審批手續的情況下仍雇傭該車用于接送學生。
因駕駛人王某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民警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對其作出行政處罰罰款10000元,依法扣留該車,并約談了南安洪梅小金星幼兒園負責人陳某。同時,將查處情況通報該車籍所在地主管部門。
無駕駛校車資格開校車駕駛員被罰款1000元扣12分
9月9日下午4時許,洛江交警大隊馬甲中隊民警在馬甲鎮后坂村路段截獲一閩C17***號校車。經查,該車駕駛員杜某持A2駕駛證,但未取得駕駛校車資格,且該校車未按規定放置校車標志,民警遂該校車扣留,并將駕駛員帶回中隊做進一步調查。
經過調查,民警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對駕駛員杜某作出罰款1000元記12分及罰款200元,對校車所屬公司法人代表杜某作出處罰款10000元的處罰,并將該情況通報教育主管部門,要求校車所屬公司泉州市洛江區交通運輸有限公司作出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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