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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鄉村優秀教師到底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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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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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鄉村優秀教師到底靠什么

如果一個制度只讓一部分人做奉獻,而讓另一部分人享有種種權利,這顯然是不合理的。為此,要真正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必須認真做好具有正確導向的制度建設。

剛剛開學,令人擔憂的老問題又出現了。一位鄉村教師給媒體寫信,困惑地問道:“農村為何留不住優秀教師?”因為他所在的“只有三十多個初中老師的學校,一次被城里中學通過考試選拔走了九位年輕的優秀老師,十二個班主任一下少五個,其中有本期初三班的幾門主課老師(語文、數學、英語,物理等)全部被選拔走了。”因為新老師一時難以到位,竟讓整個學校的開學工作陷入癱瘓。這位教師提出“優秀的鄉村中學竟然成了城市學校的‘育師場’,這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

其實,出現這樣的情況并非偶然,也并非只此一個地方存在問題。在我國農村特別是邊遠貧困山區,這類現象較為嚴重。今年筆者曾去過中原地區和南方的幾所鄉村小學實地調查,發現除了校舍是新蓋的,其他辦學條件普遍不到位。堅守在學校教書的,除了“校長”,往往只有一兩名中老年教師和少數“特崗”教師,在城市小學能開的課,在鄉村學校經常開不齊。對此,筆者曾多次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并呼吁教育督導系統切實負起責任來,為廣大鄉村中小學的正常運行提供基本的支持與保障。

從2000年起,國家和教育主管部門就明確表示要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并正在著手推進校長和教師的合理流動,以保證并提高鄉村與薄弱學校的師資水平。但在現實中,反向的力量似乎難以阻擋。“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這是人之常情,部分教師選擇離開鄉村也無可厚非。但是,我國的義務教育質量如何保障,鄉村教師如何留住,的確是當下必須要解決好的基本問題。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由于教師流動的“口子”放開了,且沒有相應的補充與激勵機制,農村和邊遠貧困地區的教師開始大量流失。開始是“孔雀東南飛”,后來“麻雀也東南飛”,在全國許多地區,鄉村學校的“空巢”現象已十分嚴重。

與此形成反差的是,城市學校、名牌學校以自己特有的條件與優勢,到處挖名校長、名師。在少數名校表面的輝煌和榮耀背后,是許多欠發達地區教育的凋敝。這類現象的存在不能不引人深思:長此以往,義務教育還能均衡發展嗎?鄉村孩子受教育的權利還能不能得到保障?

筆者認為,應該通過合理的制度設計解決相關問題。在國外和我國上世紀80年代以前,相關的實踐經驗是很豐富、有效的。凡是到邊遠貧困地區為教育做貢獻的人,實際收入要比在城市工作的人高,而且在職稱評定、升職、加薪、任用、進修等方面均享有優先權。其責權對應的原理,使得制度設計兼顧了方方面面的需求,使堅守鄉村的教師能得到一定補償。而現在,鄉村教師的不利處境主要體現在實際收入低、生活和住房條件差、子女受不到理想的教育、缺少發展機會、日常教學活動缺乏經費和條件支持,導致優秀教師難以留住。

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公立學校的教師,其性質應當是公務員或教育公務員。若這一身份性質得到確定,就能較好地制定良性政策。他們既要服從安排,又能得到充分的補償與支持。鄉村教師派不下去、留不住的現象就有可能得到緩解。與此同時,也可限制惡性挖教師導致學校間差距加大的不良現象。

如果一個制度只讓一部分人做奉獻,而讓另一部分人享有種種權利,這顯然是不合理的。為此,要真正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各級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必須拿出行動,認真做好具有正確導向的制度建設,并通過《學校法》的制定和《教師法》的修訂,為制度建設提供法理依據。筆者建議,要像當年推進義務教育普及時那樣,將農村學校的教師待遇、各方面保障、教師合理配置等,列為考核各級領導的重要條件,并實行“一票否決”。如此,目前農村邊遠地區學校存在的教師流失等嚴重問題才有望真正緩解,并找到解決問題的合理途徑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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