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 id="ddhtb"><video id="ddhtb"><thead id="ddhtb"></thead></video></cite><var id="ddhtb"></var><var id="ddhtb"><video id="ddhtb"><listing id="ddhtb"></listing></video></var>
<var id="ddhtb"><strike id="ddhtb"></strike></var>
<cite id="ddhtb"><video id="ddhtb"><menuitem id="ddhtb"></menuitem></video></cite><cite id="ddhtb"><video id="ddhtb"></video></cite>
<var id="ddhtb"></var>
<cite id="ddhtb"></cite>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
<var id="ddhtb"></var>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ins id="ddhtb"><span id="ddhtb"></span></ins>
<var id="ddhtb"><strike id="ddhtb"><listing id="ddhtb"></listing></strike></var> <menuitem id="ddhtb"><video id="ddhtb"><thead id="ddhtb"></thead></video></menuitem><menuitem id="ddhtb"><span id="ddhtb"><thead id="ddhtb"></thead></span></menuitem>
<ins id="ddhtb"><noframes id="ddhtb">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var id="ddhtb"></var>
<var id="ddhtb"></var>
<var id="ddhtb"></var>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
<var id="ddhtb"><span id="ddhtb"><var id="ddhtb"></var></span></var>
<var id="ddhtb"></var><var id="ddhtb"><video id="ddhtb"></video></var>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
 
就近入學不就近 南京6齡童再告教育局獲立案

首頁 > 

地方

 > 江蘇

 > 就近入學不就近 南京...

就近入學不就近 南京6齡童再告教育局獲立案

家住南京建鄴區的萌萌(化名),小區門口就是南師附中新城小學北校區(以下簡稱新城北小),但由于學區劃分的緣故,她只能到較遠的南湖三小上學。去年7月,萌萌的父親以她的名義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建鄴區教育局撤銷當年學區劃分,重新劃分。今年4月,建鄴法院認為萌萌不到6歲屬非適齡兒童,駁回訴請(本報曾在4月25日報道)。現在萌萌滿6周歲了,萌萌的父親再次起訴教育局。7日,建鄴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案情回顧

入學不“就近”,家長質疑學區劃分

家長一問:離得近的學校為何反而上不了?

本報曾在4月25日報道,家住南京建鄴區吉慶家園的萌萌(化名)今年6歲,離她家不遠的地方是南師附中新城小學北校區(以下簡稱新城北小),但她所在的小區不屬新城北小施教范圍,而屬較遠的南湖三小。

去年7月,萌萌的父親顧先生提交訴狀,這時候的萌萌還不滿6周歲,不到入學年齡。因此在今年4月2日的一次開庭上,被告代理律師認為:原告不是適格的主體。教育局具體行政行為的對象是特定的,同時相關的權利受到影響的對象也是特定的,2014年小學入學辦法在法律上談不上對原告的權益進行了侵害。

而且,“就近入學”原則不是絕對距離就近,而是滿足施教區內大多數兒童的就學就近。除此原則,還需根據行政區域,限定在本行政區劃之內,需結合已有的學校和將來建成的學校以及根據適合兒童的數量和分布狀況進行劃分。就近入學僅是劃分施教區四個原則之中的一個原則。被告承認兩個學區鄰接點的居民是存在入學遠近的問題,但這僅是少數,如果滿足了少數人,那么大多數人也存在合理入學的問題。

家長二問:離得遠的小區為啥屬于該學區?

萌萌的父親還提出,距離新城北小2.8公里外的雨潤國際廣場、2公里外的紫京府及1公里外的漣城、雍華府等新樓盤都被建鄴教育局劃入了新城小學北校區的施教區,這違背了教育資源公平的原則。

對此,被告的代理律師說,按義務教育法規定,所有新建樓盤在完成合法手續后,都有權申請其樓盤內的居民義務教育學位,教育局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只能受理并給予劃分。

法院意見:孩子不到入學年齡,家長起訴被駁回

法院認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是提起行政訴訟的必要條件,首先是有無法律上的權利,其次是與具體的行政行為之間有無因果關系。根據義務教育法和江蘇省的地方性法規規定,“適齡兒童”是指當年8月31日之前年滿6周歲。原告是2008年10月出生,此案是在2014年7月提起訴訟,在被訴行為時,起訴人不是“適齡兒童”,不可能與被訴行為之間產生行政法律關系。

法院開庭

具備了適齡兒童身份,家長再告教育局

爭論焦點1:如何劃分學區才算“就近入學”

對于這個結果,萌萌的父親很不滿意,今年建鄴區教育局在劃分施教區時,萌萌所在的小區依然屬南湖三小施教區。于是他以代理人的身份再次起訴教育局。7日下午,南京市建鄴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官介紹,9月1日上午,法院組織原告代理人顧先生及被告代理人實地勘察,從吉慶家園南門到新城北小是0.33公里,從南門出發,沿應天大街到南湖三小是1.35公里(如下圖)。

家長:孩子上學“舍近求遠”,學區劃分不合理

原告代理人顧先生訴稱,已到入學年齡的萌萌,家門口的小學不能上,卻要穿過8條馬路,到近兩公里外的南湖三小就讀,有很多安全隱患。被告所謂“建鄴區小學教育資源北部集中,南部較少,所以將吉慶家園往北劃入南湖三小,而不是往南劃入新城北小”的說法,其實是偷換概念。把尚在開發中,沒有入住的和記黃埔、招商雍華府等富人社區納入其中,卻把學校門口的吉慶家園排除出去。而且2015年的施教區劃分,將雨潤廣場調出了新城北小的施教區,這意味著,新城北小會有相當多的新學額空出來,但被告仍不允許吉慶家園孩子到新城北小入學。他們認為,法律所說的“就近入學”就是距離上的就近,要求撤銷今年的學區劃分的具體行政行為。

被告:“就近入學”不是畫圓,而是“劃片”

被告代理律師認為,就近入學考慮到的是劃片,而不是原告所說的從點到點的距離。馬副局長說:“家長的心情我非常理解,但原告主張‘畫圓’的辦法去劃分施教區是無法劃分的,將會出現空白點、交叉點和爭議點,施教區是‘相對就近’原則,以不規則的多邊形劃分的。如果吉慶家園劃入新城北小,勢必會造成其他的不均衡和資源浪費,我們不能只考慮吉慶家園的兒童,而置其他小區,其他兒童的權利而不顧。”

2爭論焦點:學區劃分的討論程序是否合法

原告代理律師還認為,教育局在劃分學區時召開專家討論會等程序上不合法,選定的人員許多是干部,包括發改局、財政局,并非專家。萌萌的父親要求參加會議卻沒被允許,劃分學區應采取聽證會及公眾會來廣泛征求意見。

被告代理律師表示:施教區的劃分及如何采取相關程序廣泛聽取意見,是否采取聽證會及公眾會等,這些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所以教育局通過對生源數量的摸底、開專家論證會等方式來完成群眾意見聽取是合法的。而且,“學區的劃分涉及政府的規劃、財政、發改等部門,因此,在專家論證過程中,邀請了區內所有與學區劃分有關的部門參與論證,同時還邀請了市級學區劃分的專家,我認為這樣的專家是能稱上專家的,而不是原告代理人所講的‘干部’”。馬副局長說:“不能說,沒有通知原告參加公眾參與會就是權力不在陽光下,我無法保證所有的適齡兒童的父母均參與公眾討論。”

庭審當日,法院充分聽取雙方意見,庭審長達近5個小時,但沒有當庭宣判。

原標題:就近入學不就近南京6齡童再告教育局獲立案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

查看全部

推薦文章

猜你喜歡

附近的人在看

推薦閱讀

拓展閱讀

相關資訊

最新資訊

網友關注

?
欧美疯狂做受xxxx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