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即將落地!昨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共同召開的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部署電視電話會上,明確了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時間表:2015年12月底前,各省改革實施方案報兩部審批;2016年,完成人員過渡和首次評審;經過2年左右努力,實現常態化評審,新制度完全入軌。
改革方案在兩輪試點基礎上形成
長期以來,基層一線從教的中小學教師,工作操心多壓力大,但事業上升通道相對狹窄:很多地方的中小學教師,最高職稱只能評到“副高”,職業發展面臨“天花板”;一些實際教學過程中深受學生歡迎的老師,因不善于做科研、寫論文,很難獲得應有的職稱和待遇;甚至,在一些地方,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過程中,還出現了“行政權力過大”、“暗箱操作”等“潛規則”。
為破解這些難題,2009年,人社部、教育部組織山東濰坊市、吉林松原市和陜西寶雞市開展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2011年9月,試點擴大,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選擇2~3個地級市試點,已開展試點的吉林、山東、陜西三省全省推行。今年8月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該項改革正式在全國全面推開,隨后,人社部和教育部下發了《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最大亮點:中小學教師也可評正高職稱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