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留學網消息,為體現國家對自費留學生的關懷,獎勵優秀自費留學人員在學業上取得的優異成績,鼓勵他們回國工作或以多種形式為國服務,經教育部批準,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于2003年設立了“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幾年來共有1100余名在外優秀留學人員獲獎。
按照教育部指示,2008年繼續實施“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
2008年“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的獎勵規模為300人,在自費留學人員較集中的美國等32個國家實施,具體國別為:
美國、日本、英國、法國、德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俄羅斯、新加坡、瑞典、荷蘭、新西蘭、愛爾蘭、烏克蘭、韓國、芬蘭、南非、丹麥、比利時、泰國、奧地利、瑞士、挪威、白俄羅斯、意大利、埃及、西班牙、葡萄牙、波蘭、以色列、墨西哥、捷克。
獎勵對象為一年級以上(不含一年級)、年齡40歲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的自費在讀博士生,獎勵金額為5000美元/人。
為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獎學金評選工作嚴格按照“個人申請,資格審查,專家評議,網上公示,擇優推薦,國內終審”程序進行。采取國外限額推薦,國內差額評審的辦法。未經駐外使(領)館或教育處(組)網站公示的人選,國內不予終審。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國內專家對推薦人選材料進行終審,獲獎結果經教育部批準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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