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南京檢察”發布消息,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涉嫌受賄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3年期間,蔡榮生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請托,在招錄考生、調整專業等事項上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賄賂。
2013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發言人證實蔡榮生正接受紀檢部門調查,但并未透露接受調查的原因。2013年9月27日,中央第十巡視組在巡視中國人民大學后,曾反饋稱中國人民大學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方面,特別是財務管理、自主招生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
蔡榮生曾被評為“全國就業先進工作者”,還曾發表多篇論文并獲獎。據媒體披露,從2010年開始,網上即有大量舉報材料稱蔡榮生招生腐敗,利用自主招生、提前錄取等機會收受賄賂。
2014年5月30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曾宣布,以涉嫌受賄罪決定對蔡榮生予以逮捕。檢察院當時表示,經查,2006年至2013年期間,蔡榮生利用職務便利,在學校特殊類型招生過程中為考生提供幫助,收受賄賂1000余萬元。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