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9月6日起,浙江警方進入第四波“打非治違”道路交通集中整治行動,行動重點是統一整治校車,為期10天。
2015年8月29日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公布,將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校車超員超速違法行為納入刑法約束,嚴禁超過核定載客人數載運學生、嚴禁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違者處拘役,并處罰金。校車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記者從浙江省公安廳交管局了解到,從9月6日到15日,全省公安交警將聯合教育行政、交通運輸、安全監管等部門進行校車安全大整治,排查校車安全隱患、嚴查校車違法、督促學校和校車運營企業健全管理機制,確保校車安全。
近年來雖無涉校車死亡事故
但校車安全隱患依然突出
浙江省公安廳交管局負責人介紹,浙江注冊校車3750輛,盡管今年以來沒有發生涉及校車的死亡事故,但校車安全隱患依然突出。
8月27日晚上10時半許,G25長深高速父子嶺卡口,民警查獲一輛從嘉興桐鄉開往安徽五河的浙F小型客車,核載7人,實載25人,其中兒童14人,超員率257.1%。相隔5分鐘,民警又查獲一輛從浙江織里開往安徽五河的皖A小型客車,該車核載7人,實載25人,其中兒童5人,超員率257.1%。
今年8月29日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九),將從事校車業務或旅客運輸車輛超員超速違法行為納入刑法約束,規定“從事校車業務或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這意味著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載超速將構成犯罪,車主和管理人同罪。
多部門聯合整治
家長也要承擔安全監護責任
這次行動,浙江公安交警將會同教育行政、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對校車開展聯合大整治。
前期將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尤其是對市郊、農村地區校車和校車駕駛人開展駕駛人準駕資格、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記錄“三排查”,發現駕駛人逾期不參加審驗、交通違法多發未接受處理的,通報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停開校車。另外,發現駕駛人有發生致人死亡或重傷交通事故負有責任、記滿12分或犯罪、“酒駕”、吸毒等記錄的,堅決注銷其校車駕駛資格。
第二,對于校車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也將對其嚴查,對校車超速、超員、不按審核確定的路線行駛、不按規定在校車站點停靠上下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警將聯合運管部門嚴查。
對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載客汽車接送學生的,予以處罰。對用拼裝或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通報教育行政部門。對校車、接送學生車存在非法改裝、改型、拆卸或加裝座椅的,一律扣車,責令恢復原狀,未恢復原狀前不得接送學生。
同時,各地交警部門將有針對性地部署警力,增設護學崗,維護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加強上下學高峰交通指揮疏導,確保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通行。
交警部門呼吁,家長也要承擔起安全監護的責任,不租用黑校車接送孩子,及時舉報黑校車和駕駛員超員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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