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近日聯合印發《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在全國范圍全面推開。(9月5日《經濟日報》)
教師職稱的高低,直接決定了教師收入的多寡,教師要有更高的收入,就必須晉級職稱。但是,現行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制度存在諸多弊端,早已經引起了廣大教師的強烈不滿,飽受社會詬病。
國家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讓小學教師也能評上教授級的高級職稱,降低論文要求等。毫無疑問,這對于廣大中小學教師是一大福音,既減輕了教師職稱晉級成本,又讓教師職稱晉級回歸師德和教學主軌道,也是對廣大教師長久呼聲的一種積極回應,應當給予肯定。但是,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要真正讓廣大教師心服口服和滿意,關鍵是要打破兩個壟斷,即打破高級教師職稱指標被名校所壟斷和打破教師職稱評審標準的話語權被官員所壟斷的局面。
目前中小學教師職稱晉級最大的不公平,就是高級職稱指標的分配不公平,主要被名校所壟斷,使得普通學校教師很難晉級高級職稱。高級職稱的指標基本上被城市學校尤其是名校所壟斷,硬軟件實力相對薄弱的鄉村學校能夠分到的高級職稱指標非常少,因為名校享有的高級職稱比例遠遠高于鄉村普通學校,至于理由和標準則從未公布過。最讓廣大鄉村教師氣憤的是,分配到鄉村學校的高級職稱指標,往往被手握權力的中心學校所壟斷,最底層的村小基本上分不到高級職稱指標。這就導致名校教師晉升高級職稱競爭力不大,而普通鄉村學校由于僧多粥少,競爭非常激烈,進而逼得一些教師在職稱晉升上玩潛規則、不擇手段,引發了教師之間很多矛盾與沖突。
另一方面,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和晉級標準的話語權被教育局和學校官員所壟斷,導致普通學校的一線教師幾乎不可能晉級高級教師,要么付出巨大成本,才能買來高級職稱。在教師職稱晉級標準上,除了教育局出臺一些硬標準之外,各所學校還額外附加一些標準,但不管是什么標準均是官員說了算,廣大普通教師始終插不上嘴。這就導致教育局設置的教師職稱晉級標準,一般能為他們創造經濟利益的,比如花錢參加教育局組織的論文評比和掏錢參加教育局舉辦的繼續教育;學校附加的教師職稱晉級標準,往往是有利于學校領導或者領導親屬的,甚至可以說就是為學校領導量身定制。
由此可見,高級教師職稱指標被名校壟斷和教師職稱評審標準的話語權被官員壟斷的狀況不打破、不改變,即便國家推動了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地方教育局和學校仍然可以私自出臺職稱晉級標準,因為“縣官不如現管”。所以,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首先,高級職稱指標分配要實現均衡化,根據各所學校的教師編制,實行平均分配,不讓鄉村學校教師吃虧。其次,教師職稱晉級標準的制定,要向全體教師征求意見,并由廣大教師說了算,不能是教育主管部門暗箱操作設定標準。同時,嚴禁學校附加職稱晉級標準。再者,學校的行政官員不得參與教師職稱的晉級,做行政和拼職稱只能二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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