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開學在即,為確保新生電子學籍檔案的唯一和準確,教育部要求各地做好小學新生和中職新生電子學籍的接續工作。其中,小學新生學籍注冊須在1個月內完成。
新生電子學籍接續是實現全國學生學籍“一人一號、終身使用”的保障,也是杜絕跨教育階段學籍重復的關鍵。
小學新生電子學籍接續是以小學(含附設小學班)為主體,在2015年秋季新生注冊時,接續已建學籍幼兒的電子學籍檔案;中職新生學籍接續是以中等職業學校為主體,在2015年秋季新生注冊時,接續已建學籍中小學生的電子學籍檔案,避免學籍重復。
教育部要求相關學校嚴格按照《小學新生電子學籍接續操作流程》、《中職新生電子學籍接續操作流程》的要求,在中小學學籍系統和中職學生系統中利用相關功能導入新生名單、接續學籍、補錄新生其他信息、審核學籍檔案,完成新生注冊。按照規定,小學須在新生入學1個月內為其注冊學籍,中職須在新生入學20個工作日內為其注冊學籍,最遲不得晚于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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