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省教育廳轉發了教育部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嚴禁中小學校和教師組織、參與有償補課。
按照規定,各地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此外,對于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后講并收取補課費的,打擊報復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要重點查辦,實行“零容忍”。(河南日報農村版記者 田明 實習生 何雪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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