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江西高招工作最后一天,上饒市廣豐區理科狀元王希翻出中央財經大學的錄取通知書,他已經決定去中央財經大學就讀,接受落榜清華大學的無奈。
持續了一個多月的“江西考試院掐架清華大學”事件隨著江西高招的結束而告一段落,受害人王希不得不去一所并非自己向往的大學度過四年。雖說他的人生即將有一個新的開始,但掐架事件卻不能就這么“爛尾”,教育部乃至紀檢監察部門有必要啟動相關程序,對江西考試院和清華大學開始追責了。
追溯事件的發生,毫無疑問是清華大學違規在先。按照政策來講,如果清華大學要新增招生計劃,要在江西考試院投檔前申請,得到同意后再向社會公開,而不能投檔結束后再進一步調整,這是違反教育部規定的。另一方面,江西考試院在確定投檔線686分后,將兩名685分的考生放給清華大學,明顯違規。盡管事后雙方各自指責,清華更是以如果中央財經大學退檔可以接受為由推卸責任,在違規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責任其實很容易厘清,缺少的只是監督和責任的追究。江西考試院和清華掐架,王希卻成了受害者,而吊詭的是,如此明顯的教育違規事件,卻不見紀檢監察和教育主管部門的介入。
作為事件的受害者,王希奔赴江西考試院、中央財經大學、清華大學、教育部,輾轉維權,卻一無所獲,“一度找不到人生的方向”。作為一個寒門子弟,上大學是改變命運的最直接的通道,如今折戟沉沙,清華難道不應該為它的忽悠負責嗎?清華大學欠王希物質的補償和精神的道歉!
更重要的事,是追究事件雙方的法律責任。教育部三令五申禁止高招時預錄取、提前承諾錄取,包括簽的預錄取協議書等,但清華大學置規定于不顧,腳踩紅線,最終耽誤了考生的前程。而江西考試院更是明知違規投檔,且不一視同仁,最終好心辦了壞事,反而傷害了教育的公平。
然而,在事件中,最讓人憤慨的反而不是清華和江西考試院,畢竟從某種程度上說二者還保有目的的善意,反而在事件發酵的一個多月里,教育主管部門的失聲讓人不寒而栗。相關部門的不作為,直接導致受害人王希那種“維權”的無力感,對于一個19歲的孩子來說恐怕是永久的傷害,對于社會,也是一道不小的裂痕。
迄今為止,還沒有一個部門站出來善后,恐怕“江西掐架清華”又得成為一個爛尾新聞。類似的新聞如果總是折戟在爛尾的詭異之中,損耗的不僅僅是社會的公信力,更是社會的溫度。一些影響惡劣的公共事件,如涉及教育、民生,爛尾的結果直接拷問的是制度和法律。缺乏有效的追責體系,才會讓一些部門為所欲為。我們期待“江西掐架清華”事件有一個撫慰人心的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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