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教委聯合財政局公布了《北京高校學生訪學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其中規定,雙培計劃項目補助額度按每個學生平均10萬元/年的標準補貼給接收訪學學生的中央高校,外培計劃的補助額一般不超過生均30萬/年。 訪學項目包括“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兩類。雙培計劃是指從項目參與高校招生過程中或在校本科生中遴選優秀學生,到在京中央高校學習;外培計劃是指從項目參與高校招生過程中或在校本科生中遴選優秀學生,派到海外高校學習專業課程。
在雙培計劃項目實施過程中,校方按生均10萬元/年的標準補貼給接收訪學學生的中央高校。訪學時間不足一年時,根據訪學的時間長短及學習內容,按照相應標準確定補貼額度;外培計劃項目的經費采取政府與訪學學生家庭共同承擔的方式,補助額度依據所赴海(境)外高校學費和旅費單獨設置,一般不超過生均30萬元/年,其中政府資金支持范圍包括學費、國際旅費以及海(境)外生活費用,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市財政支持訪學學生在海(境)外學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費用,給予固定額度的資助。
學生提前結束訪學的,其經費應由派出市屬高校對已發生的學費、機票等進行核銷,未發生的金額收回由市教委統一退還市財政局;在派出前和派遣期間因有違反中國和派往國家或地區法律、違反校紀校規行為,由派出學校取消其訪學資格,訪學經費全部追回,由市教委統一退還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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