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聞網6月17日訊 據《呼和浩特日報》報道 內蒙古自治區76個旗縣納入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項目。
根據《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關于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的意見》,全區102個旗(縣)中有76個旗(縣)納入“全面改薄”實施范圍,其中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旗(縣)31個、邊境旗(縣)16個、少數民族自治旗1個、革命老區旗(縣)15個;自治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旗(縣)13個。
項目覆蓋學校2084所,其中小學1331所、小學教學點241個、初級中學323所、九年一貫制學校132所、完全中學48所、十二年一貫制學校5所、特殊教育學校4所。
據了解,2014—2018年項目規劃總投入83.89億元,其中中央資金43.82億元,地方資金40.07億元(其中自治區本級23.63億元,占總資金的28.2%,盟(市)、旗(縣)資金16.44億元,占總資金的19.6%),中央與地方資金的比例為1:0.91。總投入中,用于校園校舍建設資金58.35億元,用于設施設備購置25.54億元。校園校舍建設資金中,校舍建設規劃投入45.27億元,其中新建、改擴建、維修改造校舍264.90萬平方米;新建、改造室外運動場地594.39萬平方米;新建學校圍墻25.59萬米。設施設備購置資金中,用于配備學生生活設施2.18億元、購置圖書1.49億元、購置數字教育資源1730萬元、購置學生課桌凳6251萬元、購置計算機、教學儀器設備、音體美器材等安排21.0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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