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獲悉,為明確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計分方法,維護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的公平、公正,根據國家及自治區的相關規定,內蒙古自治區制定出普通高考計分辦法,并于2015年普通高考開始執行。
科目設置
考試科目按文、理兩大類設置,普通文科、漢授美術(文)、漢授音樂(文)、漢授編導(文)、其他藝術(文)、漢授體育(文)的考試科目:語文(朝鮮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普通理科、漢授美術(理)、漢授音樂(理)、漢授編導(理)、其他藝術(理)、漢授體育(理)的考試科目:語文(朝鮮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
報考以上類別要求加試蒙古語文(乙)的考生必須既考蒙古語文(乙)又考外語。蒙古語文(乙)和外語考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算為一科成績計入總分。此類考生若只考了蒙古語文(乙),未考外語,則蒙古語文(乙)成績按50%計入總分;若只考了外語,未考蒙古語文(乙),則外語成績按50%計入總分。其他各科考試成績均按100%計入總分。
報考以上類別要求考試朝鮮語文的考生不考語文,但必須加試民族漢考三級。此類考生先分別按如下兩種辦法計分:總分1: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考試成績,均按100%計入總分;朝鮮語文和民族漢考三級(按總分150分折算,以下同)科目考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算作為一科計入總分。總分2:朝鮮語文、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考試成績,均按100%計入總分;民族漢考三級和外語科目考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算作為一科成績計入總分。然后,取總分1和總分2兩者中分值高的作為高考總分(若總分1和總分2相同,則任取其一作為高考總分)。
計分辦法
蒙授文科、蒙授美術(文)、蒙授音樂(文)、蒙授其他藝術(文)、蒙授體育(文)類別的考試科目:蒙古語文(甲)、文科數學、文科綜合、民族漢考三級、外語。蒙授理科、蒙授美術(理)、蒙授音樂(理)、蒙授其他藝術(理)、蒙授體育(理)類別的考試科目:蒙古語文(甲)、理科數學、理科綜合、民族漢考三級、外語。
報考以上類別的考生必須既考民族漢考三級又考外語。此類考生先分別按如下兩種辦法計分:總分1: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考試成績,均按100%計入總分;民族漢考三級和蒙古語文(甲)科目考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算作為一科計入總分。總分2:蒙古語文(甲)、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考試成績,均按100%計入總分;民族漢考三級和外語科目考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算作為一科成績計入總分。然后,取總分1和總分2兩者中分值高的作為高考總分(若總分1和總分2相同,則任取其一作為高考總分)。
總分750分
各科目計入總分的滿分分數是: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各300分,其余科目均為150分(其中民族漢考三級是指按總分150分折算)。各科目累計總分為750分。其中,外語筆試部分卷面分數滿分120分加權后按滿分150分計入總分;外語聽力測試滿分30分,單獨采分,不計入總分,錄取時提供給有關高等學校。
考試科目:語文(蒙古語文)、數學(蒙授數學)、英語(不進行聽力測試,蒙牧醫類考生不考英語)和專業課綜合。不同報考類別專業課綜合考試內容不同。
各科目計入總分的滿分分數是:語文(蒙古語文)、數學(蒙授數學)各150分,英語為100分,專業課綜合為350分。各科目累計總分為750分。
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考試以職業高中開設的課程、教學計劃和《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升學考試部分專業指導綱要》為依據全區統一命制試題。
所有報考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技能考核。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