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來自市招考辦最新消息,沈陽市公示2015年中考取得加分及照顧錄取資格考生名單。
與往年相比,今年中考兩種情況不享受加分及照顧錄取政策。分別是:“應屆畢業生在初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和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的考生,加5分參加錄取”;以及“應屆畢業生在初中階段被評為市級優秀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和市文明學生的考生,在總分相同、志愿順序相同時優先錄取”。
今年中考,大部分享受加分及照顧錄取的考生是因為“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其他照顧項目分別是:殘疾及因公犧牲警察子女,歸僑學生,華僑、歸僑、臺胞子女,烈士子女,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個人一等功警察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等。名單詳見沈陽招生考試網。
在7月1日-7日期間,如認為被公示人有弄虛作假、違規取得加分及照顧錄取資格行為,考生和家長可通過來電、來信的方式向市招考辦進行舉報。舉報人要署本人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匿名舉報不予受理),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真實準確。舉報受理后一經核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違規考生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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