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瀟湘晨報報道,從2015年起,湖南將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調整為應屆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標準為每人800元。補貼發放對象為普通高等學校、技師學院高級工班和預備技師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職業學校)中的孤兒、殘疾人、城鄉低保家庭、在校期間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畢業生。
省人社廳要求,從2015年起,將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的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時間進行調整,由畢業年度的6月30日前提前至畢業學年的第一學期(12月底前)發放,例如2016年應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時間應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以后依次類推。2015屆應屆畢業生的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應在2015年8月30日前完成。
申領發放程序為:個人申請。屬于求職創業補貼發放范疇的應屆畢業生本人于每年9月20日前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初審。各學校通過班級評議等公開方式,對申請補貼的畢業生進行初審,并對符合條件的安排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部門聯合審核。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當地教育部門、財政部門就學校遞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聯合審核,確定發放對象及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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