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貴州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考生必須持本人戶籍(含法定監護人戶籍)、二代身份證、學籍證明或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招生辦報名點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2.經省教育廳備案的省級示范性高中和宏志班招收的省內其它縣(市、區、特區)戶籍的考生(必須是省教育廳基教處、民族教育處備案的2013年當年按規定錄取的高中新生),可由就讀學校統一組織在當地報名參加考試,其中少數民族考生按其戶籍所在地少數民族加分政策執行。未經省教育廳備案的考生,在戶籍所在地報名。
3.符合《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暫行規定》的外來隨遷子女考生在戶籍居住證(或暫住證)所在地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4.中職應屆畢業生由學校集體組織在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中職往屆畢業生須持本人戶籍、畢業證、身份證等證件在戶籍所在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5.報考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自主招生、單獨招生、中職推優招生、體育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等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都必須先辦理高考或“中職單報高職”報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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