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中招錄取工作將于7月22日開始,首先進場錄取的是提前批學校,提前批學校入圍分數線將于7月22日~24日公布。
中招錄取分四階段進行 公辦高中錄取后不予退檔
按計劃,2015年海南中招統一錄取工作依次按提前批、第一、二、三批這四個批次進行。
提前批錄取學校中包括海南中學少數民族特招班、國興中學少數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學中英高中課程實驗班、海南華僑中學中美和中英合作實驗班、北京師范大學萬寧附屬中學實驗班、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陵水分校皓泰圓夢創新實驗班、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試點班。
第一批錄取學校為省一級學校。第一批次第一段錄取后,7月29日—30日上午12:00前,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愿。即:考生在本次修改志愿時間內只能修改第一批次志愿,其他批次志愿不能修改。第一批次第二段錄取時以修改后的志愿為準。未修改志愿的,原來所報志愿繼續有效。
第二批錄取學校為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省農墾中學、農墾加來高級中學以及參照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進行錄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
第三批錄取學校為有五年一貫制招生計劃的高等學校、中高職“3+2”連讀及中高職“3+2”分段培養試點班、一般普通高中學校。
家長與學生們需特別注意的是,已被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學生不予退檔,其他學校不再重復錄取。
另外,報考中高職“3+2”連讀、中高職“3+2”分段培養及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試點班的考生,根據報考志愿統一出檔,擇優錄取,錄取后不予退檔(因招生人數過少而辦不成班的除外)。報考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的考生必須具有海南戶籍和學籍,且學業水平考試分數要達到八科滿分的65%以上才能被錄取。
省一級學校及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錄取門檻:各科成績C級綜合評價B級
根據海南省中招政策,各學校依據招生計劃指標和考生報考志愿的批次、順序,按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業水平考試學科等級和各學科原始分總分的高低依次擇優錄取。
省一級學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只錄取各考試學科成績均達到C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達到B等及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其他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對考試學科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另行確定。
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設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以下順序錄取:第一,確定各考試學科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門檻;第二,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8科的原始分總分;第三,比較綜合素質各方面評價結果;第四,如前3款不能區分,則“三僑生”、港澳臺生優先。以上程序仍不能區分時,由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記錄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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