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明確規定,社會藝術考級、藝術競賽等級名次證書等不能直接作為藝術特長測評的依據。(7月16日《京華時報》)
整體而言,教育部此番給出這樣的規范,確實用心良苦。不少父母不問孩子興趣,只將藝術特長的學習和考試當成升入名校的敲門磚,這明顯是跑偏。現在,有了教育部的糾偏,其一,此舉能減少一些家長不問、不顧孩子興趣,逼迫孩子學習藝術特長的行為,改變只為升學的跟風、投機心理;其二,對很多被迫學習藝術特長、痛苦不堪又無力反抗的孩子來說,也是切切實實的減負。
不過,也有兩方面的問題需引起我們的重視。其一,此舉能絕對杜絕一些家長的投機心理嗎?從目前的情況看,情況并不樂觀。從7月16日《京華時報》的報道中可知,以北京市為例,隨著等級證書和社會藝術競賽不再作為藝術特長生的認證標準,招生學校的普遍“門檻”就是教委組織的藝術比賽成績。也就是說,盡管藝術考級無助于認證“藝術特長生”,但北京市仍承認教委辦的藝術節比賽成績,這也使藝術節比賽的含金量提高。以此而言,當“渠道”收窄,競爭必然更加激烈。而家長們是否會因此而選擇“放手”,不再逼迫孩子,通過藝術特長學習“走捷徑”,目前而言仍待觀望。
其二,各種社會藝術考級、藝術競賽,可能暫時失去了光環與吸引力,但只要家長們主導的“市場需求”仍在,各種社會藝術培訓機構、個體培訓者,仍會“大有生意”可做。而這也直接導致,此番教育部規范“學生藝術特長測評”,達不到消除當下青少年藝術特長培養,漸趨功利化、技能化的初衷。
最為關鍵的還是,當“藝術特長”明確限定為在“學校現場測評當中展現出來的藝術特長”,但誰能保證,學校主導的現場測評,就絕對能確保公平公正?進而言之,就專業性而言,學校現場測評,難道比專業機構更權威、更專業?
因此,教育部此番規范“學生藝術特長測評”,有矯枉過正之嫌。因為說到底,即便當下不少社會藝術考級、藝術競賽存在亂象,還可從管理上著手,比如加強測評機構資質審核,將一些公信力強、專業性強的機構化為白名單,發現藝術比賽存在貓膩的直接拉入黑名單,等等。在規范“學生藝術特長測評”這件事上,不妨“將專業的交還給專業”“將市場的歸為市場”,完全不必一刀切,更不必大包大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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