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3日召開的相關會議上獲悉,我省將在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周邊200米范圍內設立校園安全保護區,集中解決治安、交通、文化、飲食等方面的突出問題。
根據省綜治辦、省教育廳等13個部門聯合出臺的《甘肅省校園安全保護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十項規定》的要求,我省嚴禁在各類學校、幼兒園門兩側50米范圍內擺攤設點及在100米范圍內設置經營性占道棚亭;校園門兩側50米范圍內禁止設置固定停車位及亂停亂放機動車、非機動車等。主、次干道臨街學校、幼兒園,上學放學和師生集體出行等重點時段,將建立交警臨時執勤制度。
我省禁止在校園周邊100米范圍內設立危險化學品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設備和煙花爆竹銷售點。校園安全保護區內的道路和街巷嚴禁設立物流裝卸點,不得設立營業性網吧以及娛樂場所。根據規定,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落實校園出入人員驗證登記制度,中小學、幼兒園要實行封閉式管理。各類學校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保安,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械,并落實保安人員定點執勤守護和校內巡邏防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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