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重慶晚報記者在云升苑小區見到了陽陽和她的母親楊女士。母女倆的心情看上去并不太好。 6月23日高考分數公布,陽陽以671分的成績成為江津區文科第一名的高考狀元。復旦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浙江大學等國內知名高校紛紛向她拋出橄欖枝。復旦大學招生組和陽陽簽署了一份“復旦大學2015年專家組咨詢確認書”,這份確認書上寫著:經招生組專家審核,確定你為復旦大學2015年“優秀推薦生”,推薦專業:社會科學試驗班和中國語言文學類。然而讓一家人震驚的是與復旦簽確認書后未被錄取。(7月23日《重慶晚報》)
以陽陽的成績,在網上填報的志愿分別為中國人民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和浙江大學。完全可以被第一志愿的中國人民大學錄取,因為比陽陽少了3分的同學,已經被人大錄取了。可是因為與復旦簽訂了“確認書”而沒有被錄取,還讓陽陽與在第一志愿失之交臂,差點落榜!
按說,復旦與尖子考生簽“確認書”應該是一項錄取合同書,應該具有法律效率,可是據律師所說,復旦這樣的確認書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那么既然如此,明知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的“確認書”復旦為何明知故犯,還要與考生簽定這樣“確認書”? “確認書”成了賣拐的大忽悠,這不是誤人子弟做法,害人不淺嗎?
復旦“確認書”不確認,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那么復旦與考生簽訂這樣的“確認書”到底是什么意思,莫非是招生大戰的“炮彈”,吃著碗里霸著鍋里的惡性競爭,讓考生成為招生大戰的無辜犧牲品。這樣的“確認書”是違法的無效合同,也是不負責任的招生亂象的怪招!
既然“確認書”不具備法律效率,復旦就不該有這樣“確認書”存在,即使是招生需要,也要事先說明“確認書”是“意向書”不能保證錄取,這樣考生會慎重對待。而復旦的“確認書”是在搞“月朦朧夜朦朧”,簽約考生入圈后再以高分錄取,這實際上是“賣拐”的大忽悠,無疑是在坑人,不僅有違法律,也有違高校精神和宗旨,讓高校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對于類似復旦這樣誤人子弟的“確認書”,不能指望考生多張個心眼,有關部門應該依法叫停,讓“確認書”見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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