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22日從省教育廳獲悉,教育廳等五廳局近日印發《關于2015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地認真組織開展對各級各類學校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進行清理檢查,凡是與國家教育收費政策不一致的,應盡快廢止或修訂。
《意見》要求嚴禁越權設立收費項目、未經審批收費或突破已經審批的收費標準收費。嚴禁各級各類學校代收商業保險費,不得允許保險公司進校設點推銷、銷售商業保險。嚴禁學校收取午休管理費(看護費),嚴禁學校在軍訓期間向學生收取軍訓費、住宿費、交通費、照相費等費用。
各市、縣(區)所有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全面實行劃片就近入學政策,落實就近免試入學方案;省轄市要鞏固成果,達到規定的要求,防止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熱”反彈。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比例不低于80%。嚴禁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
各地要認真落實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各項要求,在省評議推薦的教輔材料范圍內,按照“一科一輔”要求選用教輔,實現教輔管理政策全面落地。嚴禁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違規干預、插手教輔材料評議推薦和選用工作。不得在教科書選用目錄、教輔材料評議公告之外向學校和學生推薦征訂、強制訂購教輔材料、圖書、報刊、雜志等。嚴肅查處違背自愿原則在教輔材料評議公告之外訂購教輔材料,以及以指定參考、暗示誘導等方式搞“一科多輔”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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