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取消“百分制”,用ABCD評價學生成績
學業評價 不再分分計較(透視教改個案)
日前,清華大學宣布,從2015年秋季新入學的學生開始,將全面改革現有的學業評價體系,傳統的百分制將被等級制所取代,學生將不再“分分計較”。據介紹,學業評價體系改變的背后,是高校整體育人理念與手段的變化。
弱化對分數的追求,轉變教育理念
根據改革方案,清華大學從2015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起,學生正式成績單中的成績記錄改為等級制形式,百分制的原始成績將根據對應規則轉換為等級制成績。
經過前期充分調研,清華大學發現,百分制基于細微分數差異的競爭,會加劇學生工具主義和功利主義的學習觀,而基于分數的簡單評價,不利于學生學術志趣的養成和多樣化的成長。按新的評價標準,根據考核方式的不同,學生課程成績以A、A-、B+、B、B-、C+、C、C-、D+、D等形式記錄,其中獲A和A-的人數不超過該課程修讀總人數的20%(如有特殊情況,任課教師需要向教學主管部門提交情況說明);或者以P(通過)、F(未通過)形式記錄。
改革方案規定,針對同一課堂,任課教師可任選等級制或百分制記錄課程成績并錄入教務系統。若為百分制形式,系統會根據對應規則,自動將百分制轉換為等級制。同時,為了給學生選課更大的自由度,解除學生在選擇具有探索性和挑戰性課程時的后顧之憂,改革方案還允許學生在部分課程上自由選擇等級制或通過制,鼓勵學生探索新領域。
有專家指出,“等級制”本身意味著學校鼓勵學生弱化對學分績的追求,將著眼點重新放回對自身發展真正有益的“能力、素質、知識”,給“以教為主”變為“以學為主”的教育教學方式轉變打下基礎。
學校只給參考標準,自主權交給院系和教師
等級制評價體系,學校只給出參考標準,自主權最終交給院系和教師,“學校行政部門只起監督作用。如果學生對老師的評價有異議,行政部門會請老師給出解釋和說明,最終由院系教學委員會做出裁決。”清華大學副教務長鄭力說。
“在賦予任課教師更大的自主權的同時,教師的教學能力和評價素養就更加重要。為此,改革方案提出組織系統化教師工作坊,提高教師的評價素養。”鄭力介紹,為此,清華將針對高等教育的評價理論、評價策略、評價方式等,對全校教師、各院系主管教學的領導等開展系統培訓,全面提高教師的評價素養。
清華相關負責人介紹,改革是為了建立更加個性化、人性化的多元評價體系,不再以單一課程成績作為學業的評價標準。除全校統一計算的“必修課學分績”“必修限選課學分績”和“全部課程學分績”外,由于各院系在推研、評獎、出國交流等方面對學生學業成績的側重點不一樣,可根據學科特點和學院實際對學生提出要求,由注冊中心“量身定制”不同種類的學分績。
將學業評價權“下放”給學院,就要求各院系根據自身學科發展的要求,定義自己學院的優秀學生。但各院系能否緊跟學校改革的思路與步伐?鄭力說,在放權的同時,學校引入了多方參與的校園新型治理結構。目前,清華成立了本科生課程咨詢委員會,研究生培養咨詢委員會也在籌備之中,部分院系也在籌備成立類似的學生委員會,以發揮學生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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