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辦、評分離”,逐步取消行政級別,保障更多辦學自主權——
教育掙脫了多少束縛
盡管是周末,教育部官網5月8日公布的這份文件——《關于深入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還是吸引了足夠多的目光。
“管、辦、評分離”,這意味著社會輿論呼喚良久、亟待改變的教育部門“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現象將徹底成為歷史。而“政府簡政放權、學校取消行政級別、教育評估將不隨意進校檢查,建行政權力清單,清單外的事項由學校自主試行”等一系列惹眼表述,不免引人沉思:它將給中國教育帶來哪些改變?掙脫了束縛,教育能否輕裝上陣?為此,記者獨家采訪了北京師范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李奇、教育部國家教育發展研究中心體制室主任王烽。
記者:雖然是教育部內部的文件,但《意見》態度鮮明地回應了輿論呼吁良久的許多問題。比如加大政府簡政放權力度,保障學校辦學自主權,政府多采取事中、事后的監管方式等。您認為這一系列政府退居幕后、還政于校的舉措意義何在?
李奇:《意見》把管、辦、評提升到改革和創新的高度,我認為這反映了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的改革決心,也反映出高等教育改革的優先級,這是《意見》的一大亮點。同時,我認為,管辦評分離不只是一個教育問題,也是我國公立高等教育系統頂層設計的再完善問題。因此,我認為再完善的問題應該在教育系統內部和更大的外部系統中尋求解決方案,通過法律和政策的形式,重構高校外部和內部的治理結構,再造管辦評分離改革和創新的工作流程。
王烽:這個文件,有兩個亮點。一是體現了全面深化改革,特別是行政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從源頭上考慮放權思路的改變,采取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的模式規范政府的權力運行,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性審批。二是體現了以法制思維推進改革,政府權力要明確法律依據,政府和學校都要依法、依規、照章行使權力。特別是在規范政府權力方面的許多措施,都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
記者:《意見》中非常引人注目的一點,是提出將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取消學校的行政級別。當年,創立之初的南方科技大學曾以先行先試的自主辦學理念而聞名,但在實際運行中卻屢屢受制。呼喚已久的“去行政化”,后續改革該有哪些配套政策讓學校的路走得更平穩?
王烽:其實相對于其他高校,南科大還是獲得了相對多的自主權,如教師聘任、招生等方面。教育部的文件在許多改革方面都提出了一些具體要求,但更多是一個指導意見,需要教育部自身和地方政府按照這一思路逐步深化改革。政府在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和職能轉變是一個大背景,這項改革并非專門針對高校自主權,卻反而可能比先前專門擴大學校自主權的改革更奏效。
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每一方面都是系統改革。如減少對學校的評估檢查,就需要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鼓勵學校與專業機構合作通過評估診斷學校教育教學、提高質量,政府就要建立購買社會評價服務的機制、建立利用科學的評價信息改進決策的機制。積極創造條件取消學校行政級別,說明現在要做的主要還是創造條件,這個條件其實就是認識、決心、抓手、配套政策的復合體。最為重要的,是要高層下決心推動、協調各部門解決。核心配套政策是建立有利于教育家辦學的校長遴選機制、推進校長職業化。
記者:去年,西安某高校教師曾對職務評聘制度產生困惑而發表自白書。《意見》也關注到這一點,提出高校自主評聘、政府宏觀管理。那么,政府宏觀管理的度在哪?學校自主辦學的度又在哪?
王烽:對于高等學校來說,教師評聘自主權是最基本的自主權之一。改革開放以來,在這方面的改革取得了很大進展,放權采取了從中央向地方延伸、從重點高校向一般高校擴大、從初中級職稱向高級職稱擴大的步驟。到目前,還有一些地方高校,特別是一些新建本科學校和專科學校,沒有教授、甚至副教授的評審權。教師能否擔任一所高校的教授、副教授,學校自己說了不算、要政府或者其他高校說了算,這也是挺可笑的事情。
李奇:在高校的職稱評定、干部的選拔以及學生的招生錄取等行為中,高校的行政和學術權力都存在有可能被濫用的空間,要把權力的濫用壓縮在最小空間,能否制約隨意性就是其中的關鍵。例如,高校的職稱評定、干部的選拔和學生的招生錄取,高校的自由裁量權就不應該僅被限定在政府許可的范圍內,而且還應該被限定在高校所公示標準的基礎上。這就要求高校在行使自由裁量權的時候,依法辦事,公示行使自由裁量權所依據的具體標準,在合理的時間區間事先公示具體的標準,允許利益相關方依據公示的標準事后進行檢驗。只有這樣,隨意性才有可能被壓縮在最小空間。除此之外,正當性也是制約權力濫用的一個關鍵,一個僅代表少數人和少數群體利益的自由裁量權顯然缺乏正當性的基礎,因此,與管理不同的是,治理強調的是參與性,以此奠定正當性的一個制度保障。基于上述考量,要明晰政府與高校權力之間的邊界,建立高校的治理制度、壓縮隨意性、提高正當性應該是其中的一些基本原則。
記者:評估也曾飽受詬病。《意見》明確,將嚴控針對各級各類學校的項目評審、教育評估和檢查事項,不隨意進校檢查,同時提出將擴大行業協會、專業學會、基金會等各類社會組織參與教育評價。新的質量觀及評價機制將怎樣影響中國教育?
李奇:按照傳統的教育質量觀,只有教育教學專家才有資格評判教育教學的質量。但當代教育質量觀認為,教師、學生和畢業生用人單位等多方都是利益相關方,他們都有資格評判高校的教育教學質量。上述質量觀的變化反映出高校教育民主的變化,其背后的合理性是明顯的。正如一張照片本身所含的內容一樣,雖然照片反映的是客觀事實,但由于取景的角度不同,具有客觀性的照片同樣可以扭曲事實,表達攝影者的個人偏見。基于上述原因,把行業協會、專業協會引入教育評價,顯然可以使利益各方形成互補性的相互印證的關系,從而更全面、更客觀地反映教育質量的多元內涵。也就是說,教育質量既可以用來反映卓越的內涵,也可以用來反映轉變性或物有所值等內涵特征。
王烽:評價教育的工作向專業機構轉移,是大勢所趨。當前,各地方、高校、學術團體紛紛建立教育評價機構。但總的來講,我國專業教育評價人才奇缺,我國教育評價機構專業水平的提高是當前一個非常迫切的問題。但是對評價機構的管理首先要開放準入、允許競爭,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實現評價服務市場的公平競爭、優勝劣汰。政府對于教育評價的干預要懂得尊重評價發展規律和市場規律,倡導和支持行業自律,實現宏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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