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發展、自我監督機制
“211工程”高校章程全部發布(看深化改革 議教育熱點)
年底基本實現全國高校一校一章程
人民日報北京7月1日電 (記者趙婀娜)日前,教育部核準了北京交通大學等20所高等學校章程。自2013年11月核準發布中國人民大學等6所高校章程以來,教育部已先后分7批次,核準發布了84所中央部門所屬“211工程”高校章程。同時,各地的28所“211工程”高校章程近期也全部通過核準。自此,全國112所 “211工程”高校(含38所“985工程”高校,軍事院校除外)章程全部完成核準發布工作。
這標志著我國高校正式邁入“憲章時代”,高等學校依法辦學、依章治校取得重要進展。
教育部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112所“211工程”高校章程,總體上符合法定要求,并與“211工程”高校的辦學水平和發展定位相適應,內容要素比較完備、形式規范,對學校的歷史沿革、發展愿景、辦學宗旨、理念使命、人才培養目標等都作了富有自身特色的規定,是我國新一輪高等教育改革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重要制度成果。記者了解到,我國高校章程制定工作于2013年9月起正式啟動,根據《中央部委所屬高等學校章程建設行動計劃(2013—2015年)》的要求,計劃自2013年9月起實施,2015年底完成。
高校章程的制定在現代大學的制度體系中是必不可少的。談及章程制定的意義,教育部相關負責人曾介紹:這標志著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推進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進入了新的階段。按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規定,依章程自主管理是高等學校的法定權利。《綱要》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要求“加強章程建設。各類高校應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規定管理學校。”從中外大學發展的歷史與規律看,章程在現代大學的制度建設中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制定章程已成為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的關鍵環節。章程是高等學校實現依法自主管理,實現科學發展、依法治校的必要條件,也是明確高等學校內外部權利義務關系,促進高校完善治理結構、建設現代大學制度的重要載體。
同時,章程是大學治理理念、制度的集中體現,是高校管理的基本準則,也是學校明確辦學方向、突顯辦學特色的重要保障。大學章程的制定也標志著深化高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完善高校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邁出了重要一步。當前,我國高等教育的改革發展正面臨著新的形勢與任務。
據了解,下一步教育部將繼續推動高校章程建設,力爭2015年底基本實現全國高校一校一章程格局。同時,將大力推進章程落實與監督工作,推動形成政府依章程管理、學校依章程自主辦學、社會依章程監督和評價的高等教育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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