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記者從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符合條件的2015屆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申請后,可獲得一次性求職補貼500元,申請時間為4月15日至4月25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貴州省此次發放對象和范圍包括:2015屆普通高等學校本省戶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城)鎮零就業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申請并獲得了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父母雙方(單方)持《殘疾證》喪失勞動能力或本人持《殘疾證》的高校畢業生、學生在校期間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災難屬社會扶助對象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屬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本人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愿并積極求職的外省籍高校畢業生。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于4月15日至4月25日,填報《貴州省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年度)》,并提供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相應的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銀行賬戶等進行申報。4月25日至5月10日,由各高校組織初審,并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在校園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財政部門于6月10日前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高校,各高校于6月18日前,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全部發放到位。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部門和高校將設立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高校畢業生和全社會的監督。對經查實虛報冒領求職補貼的高校畢業生,責令退回補貼資金,并由高校將不良記錄記入本人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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