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藏普通高校招生實行“平行志愿”。高考志愿分提前錄取批(含本科、專科)、本科第一批(重點本科院校和經批準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普通本科院校或專業)、本科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包括獨立院校本科專業和民辦院校本科專業)、普通高職(專科)批次。
提前錄取批(含“對口高職”)仍采用“傳統志愿”方式。每個批次設置3個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可以填報4個專業和專業服從調劑;并設置院校服從調劑。
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和高職(專科)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每個批次第一志愿設置A、B、C、D、E、F、G、H、I、J共10個并列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可以填報4個專業和專業服從調劑;不設“院校服從調劑”志愿,院校未完成計劃,通過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征集志愿可視情況進行一次或多次。
提前錄取的院校(專業)分八類:軍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國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偵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專業;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部屬師范院校的師范專業和區內師范院校的師范專業;音樂專業;美術專業;體育專業;按藝術類分數線錄取的文藝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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