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外語/漢語考試中聽力考試為必考內容。新疆外語考試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的含有聽力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一組織評卷,其成績不計入考生高考外語/漢語科目成績總分。按考生聽力考試實際得分計入聽力單項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是否做參考由高校決定。非聽力部分試卷的120分調整為150分,調整換算辦法為,按考生非聽力部分的卷面成績×1.25,換算為外語/漢語科目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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