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獲悉,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在廣東省文科類、理科類本科招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比例不高于105%。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專業錄取遵循“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總分相同時,依次按以下規則錄取:排位前者優先錄取,如無排位,則高考原始成績分數(不含政策加分)高者優先錄取,如高考原始成績相同,則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提醒考生,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如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系統顯示,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最初名為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教育園區。2003年北師大將之更名為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2004年由教育部批示更名為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分校單獨招生,實行單獨的分數線政策和標準,學生畢業后后授予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畢業證書,符合條件的授予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學位證書,分校為獨立法人,實行屬地化管理模式,招生業務及黨團業務歸廣東省統籌管轄,北師大定期給予教育和學術上的支持和指導,是北京師范大學按新機制、新模式舉辦的分校,按照獨立學院模式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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