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美術術科考試大綱
一、考試性質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術科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美術術科統考)是面向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進行的專業基礎技能測試,是我省普通高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二、考試能力要求
美術術科統考要求測試考生的藝術修養、審美能力、觀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現能力和技法的運用能力。
三、考試內容和考試目的
美術術科統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寫三門科目。
素描考試,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礎和對形體、結構、體積、空間、質感等方面的理解、認識和表現能力。
色彩考試,考查考生對色彩的感受能力、認識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現能力。
速寫考試,考查考生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對人物動態、人物動態組合以及人物與場景的整體表現,同時注重考生對人物的比例、結構、動態的準確把握以及畫面的構圖和處理。
四、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美術術科統考的總分為素描、色彩、速寫三科得分之和。素描、色彩、速寫均按滿分100分進行評分。美術術科統考的滿分為300分。
五、各科目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一)素描考試
1.考試內容與形式
考試內容:靜物、人物頭像、人物帶手半身像
考試形式:①寫生;
②表現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相關資料所規定的內容;
③默寫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內容。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紙(考場提供);
②鉛筆、炭筆均可(考生自帶);
③不大于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④試卷完成后不允許在畫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
3.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3小時。
4.評分標準及占分比例
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造型準確,有較強的表現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動態、結構透視關系、特征、神態、空間關系等);正確理解對象結構及體面關系,并能完整地表現;畫面調子對比明快,素描關系準確,表現生動,形體刻畫深入,畫面整體效果好。其中:
構圖占15%
造型與比例占30%
細節深入與局部刻畫占30%
表現手段與技法占25%
5.試卷樣卷
試卷樣卷見附錄1.
(二)色彩考試
1.考試內容與形式
考試內容:靜物、人物頭像
考試形式:①寫生;
②表現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相關資料所規定的內容;
③默寫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內容。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水彩紙(考場提供);
②水粉或水彩顏料均可(考生自帶);
③不大于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④試卷完成后不允許在畫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
3.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3小時。
4.評分標準及占分比例
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有明確的色調意識和良好的色彩感覺,構圖合理,色彩關系明確生動,畫面富有美感;色彩與形體結合緊密,表現生動,形體刻畫深入,畫面整體效果好。其中:
構圖占15%
色彩關系占35%
色彩造型能力占25%
色彩表現技法占25%
5.試卷樣卷
試卷樣卷見附錄2.
(三)速寫考試
1.考試內容與形式
考試內容:人物動態、人物動態的組合、人物與場景的組合
考試形式:①寫生;
②表現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相關資料所規定的內容;
③默寫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內容。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紙(考場提供);
②鉛筆、炭筆、鋼筆均可(考生自帶);
③不大于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3.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30分鐘。
4.評分標準及占分比例
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比例正確、動態特征鮮明,表現手法大膽、肯定、流暢、生動;能夠準確地畫出命題所要求的動態特征,有較強的畫面組織能力和造型能力;主次分明,節奏感強,能夠較深入地刻畫主體對象的細節。其中:
構圖占25%
人物動態表現占30%
造型與比例占30%
表現技法占15%
5.試卷樣卷
試卷樣卷見附錄3.
附錄1:
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美術術科
素描試卷
注意事項:
1.作答前,考生必須在答卷的“考生信息欄”中填寫考生信息。未填寫考生姓名和考生號的答卷,一律作零分處理。
2.考生填寫考場時,只需填寫英文字母代碼。
3.考生必須在答卷上印有“考生信息欄”的這一面作畫(背面不允許作畫),以便考試期間監考員核查考生信息。
4.考生交卷離開試室前,必須在“考生交卷確認表”上簽名。
一、考試形式和內容
根據考場提供的圖片,完成一幅男青年頭像素描。
二、考試要求
1.考生必須使用考場提供的試卷;
2.考生只能使用鉛筆、炭筆作為表現用具;
3.考生自備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的繪畫用具;
4.考生必須按試題規定及要求完成試卷,不得增加或減少考試內容;
5.表現方法不限;
6.試卷完成后不允許在畫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
三、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3小時。
四、考試成績
考試滿分為100分。
五、圖片(略)
附錄2:
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美術術科
色彩試卷
注意事項:
1.作答前,考生必須在答卷的“考生信息欄”中填寫考生信息。未填寫考生姓名和考生號的答卷,一律作零分處理。
2.考生填寫考場時,只需填寫英文字母代碼。
3.考生必須在答卷上印有“考生信息欄”的這一面作畫(背面不允許作畫),以便考試期間監考員核查考生信息。
4.考生交卷離開試室前,必須在“考生交卷確認表”上簽名。
一、考試形式和內容
對考場提供的靜物進行寫生,在此基礎上和默寫內容進行組合構圖,完成一幅靜物色彩。
寫生內容:以藍灰色襯布為臺布、咖啡色襯布作背景,中間放置一個深色陶罐。
默寫內容:2個蘋果、3個雪梨、1個高腳玻璃杯和1把不銹鋼餐刀。
二、考試要求
1.考生必須使用考場提供的試卷;
2.考生只能使用水彩或水粉顏料;
3.考生自備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的繪畫用具;
4.考生必須按試題規定及要求完成試卷,不得增加或減少考試內容;
5.表現方法不限;
6.試卷完成后不允許在畫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
三、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3小時。
四、考試成績
考試滿分為100分。
附錄3:
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美術術科
速寫試卷
注意事項:
1.作答前,考生必須在答卷的“考生信息欄”中填寫考生信息。未填寫考生姓名和考生號的答卷,一律作零分處理。
2.考生填寫考場時,只需填寫英文字母代碼。
3.考生必須在答卷上印有“考生信息欄”的這一面作畫(背面不允許作畫),以便考試期間監考員核查考生信息。
4.考生交卷離開試室前,必須在“考生交卷確認表”上簽名。
一、考試形式和內容
默寫一個身著牛仔套裝、行走中的女青年。
二、考試要求
1.考生必須使用考場提供的試卷;
2.考生只能使用鉛筆、炭筆、鋼筆作為表現用具;
3.考生自備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的繪畫用具;
4.考生必須按試題規定及要求完成試卷,不得增加或減少考試內容;
5.表現方法不限。
三、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30分鐘。
四、考試成績
考試滿分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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