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2011年起,我區開始對高考加分照顧政策進行調整,幾年來已陸續取消了部分加分項目:2011年起取消省級優秀學生加分項目;2012年(含)起取消自治區科技創新大賽一等獎加分項目、“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加分項目。此外,部分加分項目的分值減少了10分。從2014年(含)起,我區還將取消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加分項目。除此之外,照顧政策延續了2013年有關規定,并無新變化。加分政策調整后的具體規定,考生可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查閱《關于調整我區部分普通高考加分項目和進一步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有關照顧政策》。
2014年,我區進一步規范考生照顧資格審核程序。需要申請加分、降分照顧的考生,必須在完成報名后,立即領取相應的考生登記表,向戶口所在地的縣、市級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簽章,由各地各級相關部門審核其是否具有照顧資格、是否可以蓋章證明。考生須在2014年2月28日前將相關證明材料回交各高考報名站,若違規或超時不提交的,將視為自動放棄申請加分、降分照顧資格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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