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8月,廣西出臺了《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的實施細則》,對各類考生報考所須提交的證明材料做了明確規定。2012年12月30日 ,廣西出臺了《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我區參加升學考試的意見》,對于在我區完成初中階段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隨遷子女適當放寬了報考條件,考生只要符合相應的戶籍、學籍條件,并能提交相關證明即可在我區參加高考。本次報考時,外省遷入考生可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自行查閱、對照以上兩個規定,攜帶規定材料前往報名點辦理手續。考生及家長還可向報名所在地的招生考試院(辦公室)咨詢詳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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