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將于11月25日至12月5日進行,其中考生網上填報時間為11月25日至29日,報名信息確認時間為12月1日至5日。
考生原則上回戶口所在地報名
在報名政策上,考生原則上在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應屆考生可在學籍所在地報名;社會考生(包括往屆復讀生)因特殊情況確需跨市報名的,須由考生就讀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與戶籍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讀地報名。市內跨縣是否可以報考,由市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外省在河北省借讀和河北省在外省借讀的考生需回戶口所在省報名。
考生報名時應提交戶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書等有效證件、證明;在職職工應有單位的介紹信;尚未安排的轉退軍人應有民政部門的介紹信。
在報名時,所有考生均應簽訂《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誠信承諾書》。
特殊類別考生持證報名
報考貧困地區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在戶籍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考生戶籍和高中三年學籍必須在國家劃定的河北省貧困地區。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考生戶籍地招生考試機構牽頭負責。
流入河北省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河北省參加高考報名,除戶籍不作要求外,必須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且在父母經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畢業時具有兩年(含)以上連續就學記錄和學籍(不含高中畢業后復讀時間)。符合報考條件的外省流入河北省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在學籍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報名時須提供高中段學籍證明、畢業學校出具的連續學習記錄證明、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家長在縣級及以上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領取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和在公安派出所領取的居住證,由報名點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審查。
報考藝術、體育、對口類專業和擬參加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高水平運動員及院校單獨招生等專業(專門)考試的考生,進行專業(專門)考試時,必須向測試點交驗《報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報考證》由報名點打印,考生直接向報名點索取。沒有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不能參加專業考試。
在河北省定居并具備報名資格的臺灣省考生可在居住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報名;在河北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在居住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高校在校生不得報名
以下人員不得報名:高等學校的在校生;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外省在河北省借讀和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戶籍不在河北省的考生(符合隨遷子女報考條件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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