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海市教委發布了2014年高校招生報名工作通知。通知表明,從2014年起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且為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可參加秋考報名,其考試錄取和本市戶籍考生相同。
而對于積分未達到標準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參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后的畢業生,只可以參加本市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試,其中應屆畢業生還可參加5月份招收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的專科層次錄取。
據悉,本市秋考網上報名工作將于11月25日、26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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