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報名定于1月8日-12日進行,今年繼續實行考生現場提交報名材料、領取報考卡和自行上網填報報名信息的辦法,這是南海網記者12月19日從海南省考試局獲悉的。
不受理省外考生在海南借考申請
海南省考試局19日出臺的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招生辦法規定,本省普通高中應屆考生在本人就讀的學校報名。 “省外借讀生”到本人小學或者初中畢業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報名。往屆生、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中職生”)和在省外學校畢業的其他考生,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報名。
符合“異地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要到本人高中畢業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報名。在海南省定居的外國僑民到本人定居住地的市縣招生辦報名。海南省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海南借考的申請。
此外,高二年級未參加基礎會考或已參加過基礎會考,但要求更改基礎會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應屆考生,還須到本人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補充辦理基礎會考報名手續。
根據安排,考生提交報名材料、領取報名卡的時間為1月8日8:00至1月11日17:30。考生網上填報報名信息的截止時間為1月12日17:30。
海南籍考生符合條件不受報考批次限制
據了解,本省戶籍考生若符合下列四項報名條件之一,可以在海南省報名且不受報考批次的限制。
(1)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戶籍連續3年以上(含3年,從2014年8月31日往前推算),在海南省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廳認定的海南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并在海南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修滿學制規定的年限。
(2)本人小學或初中在海南省學校畢業、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海南省以外的高級中等學校借讀(以下簡稱為“省外借讀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常住戶籍連續3年以上(含3年,從2014年8月31日往前推算)、在海南省有固定住所,本人參加海南省中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后,在省教育廳辦理了到省外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借讀的確認手續。
(3)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戶籍,其法定監護人經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為引進的優秀人才。
(4)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戶籍,其法定監護人經駐瓊部隊副軍級以上政治部門確認為駐瓊部隊的現役軍人。
值得注意的是,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戶籍,但不符合(1)、(2)、(3)、(4)項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海南省報名,但只能報考本科第三批和高職專科學校。
曾在2013年高作弊情節嚴重的不得報名高考
根據規定,五類人員不得報名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學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度因弄虛作假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招生考試)被取消畢業當年報名資格的2014屆畢業生。
4.在2013年的普通高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情節嚴重而被取消2014年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符合條件的外省籍務工子女可在海南參加高考
根據海南省“異地高考”有關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海南省報名參加高考且不受報考批次的限制: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并連續居住滿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級在海南省學校有學籍并連續在海南省就讀6年,同時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校畢業;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并按規定參加海南省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放心保)(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兩項社會保險)滿6年。
符合以下條件的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海南省報名參加高考,但只能報考本科第三批及高職專科學校: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并連續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滿6年;本人初中階段在海南省學校就讀并畢業,參加海南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取得海南省高級中等教育學籍并連續在海南省就讀滿3年,同時在海南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并按規定參加海南省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兩項社會保險)3年以上(含3年)不滿6年。
另外,符合以下條件的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海南省報名參加高考,但只能報考本省的高職專科學校: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本人在海南省有高級中等教育就讀經歷,并取得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
海南省考試局提醒,“異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的居住時間和考生在海南省的就讀時間,從考生參加高考當年的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參加社會保險的時間,從考生參加高考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往前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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