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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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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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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簡章(圖)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我省新課改高考方案,結合我院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優化應用型人才的選拔機制,我院將在2014年開展深化完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毋濫。

一、招生計劃、批次及專業

總計劃數為80名,其中文科30名,理科50名。具體招生專業、計劃如下表:

2014年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簡章1

注: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入學后不允許轉專業,允許往屆生報考。

二、報名時間

2014年3月7日—3月17日

三、報名條件

具有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一)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數學、英語科目要求為B等及以上,其余為C等及以上;

(二)綜合素質評價均不低于P等,且符合下列專項條件之一者:

1.藝術特長類:在高中階段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音樂、舞蹈、戲劇類藝術測試并獲二級(含)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聲樂、器樂、舞蹈類藝術特長測試并獲得A級證書。

2.體育特長類:在高中階段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項目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

四、報名方式

(一)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二)網上報名時間:3月7-17日,申請人登錄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本科招生網(http://zs.shufe-zj.edu.cn/),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用A4紙打印申請表。

(三)材料遞交: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辦公室。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加蓋所在中學印章的申請表(即網上報名結束后打印的報名申請表);

2.加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印章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3.加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印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4.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

(四)材料裝訂: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五)材料郵寄:只接受郵政特快專遞即EMS,請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寄送地址:浙江省金華市環城南路99號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579-82166011,郵編:321013.(網上報名系統可查詢申請材料寄到情況,申請材料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五、資格審查

(一)我校將成立資格審查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

(二)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將于2014年3月23日在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網上公布。

(三)2014年3月24日-27日,通過初審的考生登錄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網“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確認。

六、繳費

(一)收費標準: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

(二)繳費方式:

1.工商銀行柜臺繳費

浙江省內考生請于3月24日-27日期間到所在地工行銀行網點辦理柜臺繳費手續。辦理方式:至工商銀行網點柜臺后,先報“繳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學費”及學校代碼“12020802”,然后報“網上報名號”;待銀行柜臺工作人員調出考生姓名和應繳金額,核對無誤后繳入相應款項即可;繳費后請妥善保管繳費憑條(回執或客戶留存副聯),以備查詢之用。

2.工商銀行網銀繳費

適用于所有已開通過工商銀行網上銀行的用戶。

(1)登錄工商銀行個人網上銀行后,點擊“繳費站”——“在線繳費”——“我要繳費”。

(2)在“我要繳費”的“收費企業所在地區”,填寫“浙江”“金華”。

(3)在“繳費類型”選擇“學校學雜費”和“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點擊查詢。

(4)選擇點擊“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全國)——填寫相應的”網上報名號“即可。

七、考生報到

(一)報到時間:2014年3月28日13:00-17:00

(二)報到地點: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教學樓8號樓一樓大廳

八、綜合素質測試

(一)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4年3月29日,筆試

2014年3月30日,面試(如報名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5倍,則不進行筆試,所有考生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提前至3月29日進行)

地點: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金華市環城南路99號)

(二)測試內容(重點考核學生的專業素養、專業潛質)

1.筆試: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5倍,則組織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考生需自備2B鉛筆、鋼筆或簽字筆。

如報名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5倍,則不進行筆試,所有考生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具體內容為①儀態儀表;②口頭表達;③專業素養;④特長展示。

(三)成績評定:以面試成績計,滿分為100分。

九、成績查詢和入圍考生名單公示

綜合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查詢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十、錄取辦法

(一)入圍考生須參加2014年高考二類科目組的報名和考試,錄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志愿填報納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本簡章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

(二)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計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三)專業投檔辦法:對進檔的考生,學校按照計劃數1:1進行專業投檔,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

(四)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十一、其他

(一)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招生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學校紀委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監督電話:0579-82166216.

(三)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若出現弄虛作假情形,我校將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四)本招生簡章由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二、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金華市環城南路99號 郵編:321013

聯系部門: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9-82166011 傳真:0579-82166113

學校網址:http://www.shufe-zj.edu.cn/

招生網址:http://zs.shufe-z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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