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畢業生“學籍檔案”與“人事檔案”的區別及聯系?
畢業生的學籍檔案是指通過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并被錄取的大中專院校學生的檔案,它以文字資料的形式記錄了高考成績、在校學習成績、家庭狀況、在校期間表現和獎懲情況等。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學籍檔案轉換而來,是指畢業生畢業后,在其學籍檔案中放入該畢業生的報到證,然后由學校將檔案轉交畢業生就業單位的人事部門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機構。這時的學籍檔案正式成為人事檔案,它是通過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機構簽訂就業協議,然后履行相關畢業程序并取得報到證后,才得以實現。
2、畢業生應如何對待自己的檔案?
目前,畢業生中有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就是對檔案不了解,也不關心;甚至有的同學畢業幾年了,可檔案還在學校放著;還有的將檔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將檔案丟在何處,似乎“檔案沒什么用了”。
其實不然,在我們國家檔案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這里只作簡要說明。現在,企事業單位招聘員工,國家公務員的選拔等都要審查檔案,并以其記載的相關資訊作為甄選人才的重要證據。另外,如辦理社會保險、職稱評定、出具各種相關證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檔案。總之,現實生活中人事檔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們應給予足夠的重視,以免給日后的學習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煩惱和損失。同時強調一點,由于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畢業生畢業后暫時找不到就業單位的,其檔案可免費由學校保存兩年。有些沒有搞清“學籍檔案”與“人事檔案”區別的畢業生誤以為既然學校免費保存,就無須再到人才交流機構托管了。學校保存的只是畢業生的“學籍檔案”,而真正發揮作用的恰是“人事檔案”,如:你的轉正定級、職稱評定等相關事宜都是由學籍檔案轉換成人事檔案后才能進行的。按國家政策規定,大中專畢業生畢業(以報到證人事部門簽署日期為準)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機構批準轉正定級;本科畢業生畢業工作一年(以報到日期計)、大中專畢業生畢業工作滿三年可申報初級職稱,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機構負責辦理。由此可見,學校保存的學籍檔案只是“存放”,不能提供任何人事檔案相關服務,在某種意義上說,也是得不償失。
3、畢業生檔案里究竟有什么材料?
真正能證明你學習經歷的就是檔案。畢業生檔案里面有學生在各個時期(中學、大學)的學籍卡、成績單、各方面的評語、獲獎證明、還有你的黨團材料等。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復制,一定要重視自己的檔案。
4、辦理檔案遷轉手續有什么注意事項?
一般來說,最好將檔案轉遞到具有檔案管理權的用人單位(司局級以上的單位)或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因為他們有管理檔案的專門機構。在這里,提醒大家在檔案轉遞時要注意幾點:
(1)在沒有搞清楚用人單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權之前,不要把檔案轉入這個單位,應該把檔案轉遞到這個單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我們經常碰到一些沒有檔案管理權的單位在接收檔案,個別單位會把學生的檔案弄丟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詢問清楚用人單位的性質,如果是國家機關、國有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他們或他們的主管單位是有人事管理權的,可以接收檔案。其它各類非公企事業單位、各類民營機構是無人事管理權的,要通過人才交流中心來接收學生,學生的檔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3)檔案的轉遞是有規定程序的,在離開學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檔案在什么時間被轉到哪個地方去了。因為在現階段,主管學生分配的單位沒有統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專門的分配辦等,情況比較復雜。而且檔案的遷轉比較麻煩,最好一步到位。
5、哪些機構能保管人事檔案?
按國家政策規定,司局級以上的單位的人事部門或組織、人事部門所屬的各級人才交流機構才有資格保存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后的人事檔案,各種私營民營企業、鄉鎮企業、中外合資、獨資企業都無權管理員工的人事檔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級人才交流機構托管。畢業生也可以以個人名義委托人才交流機構托管人事關系,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人事代理。另外,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區人才等,它們的區別只是所屬部門的不同,其它無任何區別。
6、保留戶口、檔案在校要受什么限制?
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在學校代存戶口、檔案期間,只能辦理與就業相關的手續(就業報到證或將戶口、檔案轉回生源所在地),其他情況下均不能使用在校暫存的戶口、檔案,即:無法辦理出國護照;無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丟失身份證無法補辦;錄取研究生后無法直接轉戶轉檔;不開具出國成績單;不開具結婚、生育、升學、出國(境)、保險及購房等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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