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北京市教委下發《關于做好2013年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意見》。2013年,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預計為9.6萬人,比去年增加1.3萬人。為促進教育公平,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本市今年將增加示范高中“名額分配”計劃,縮小擇校生比例,同時,職業學校適度擴招。
招生計劃普高降職校增
今年,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預計為9.6萬人,其中,本市戶籍畢業生7.17萬人,非戶籍畢業生2.43萬人。初步確定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規模為8.8萬人,與去年持平。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制訂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12〕62號)精神,今年,符合相關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參加本市中等職業學校的考試錄取。
統籌考慮各種因素,今年,本市安排普通高中招生規模約5.28萬人,比去年減少0.44萬人。職業教育招生規模約3.52萬人,比去年增加0.44萬人,其中,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0.45萬人,比去年增加0.03萬人;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規模1.42萬人,比去年增加0.22萬人;職業高中招生規模0.88萬人,比去年增加0.1萬人;技工學校招生規模0.77萬人,比去年增加0.09萬人。
中職校可編制提前批次招生計劃,但不超過招生總規模的30%。部分中職校繼續招收未升學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
“名額分配”比例提至15%
今年,本市繼續開展示范高中招生計劃分配到初中校,即“名額分配”工作,其比例最高將達到15%。
去年,市教委要求示范高中將當年10%至12%的招生計劃用于“名額分配”,今年,該比例提高至12%到15%。
不僅如此,示范高中教育資源比較充裕的區縣可適當編制跨區縣招生計劃,重點向遠郊區縣傾斜,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覆蓋面。不過,跨區縣招生計劃將在原來的基礎上略做下調,以市教委下達的指導性計劃為準。除示范高中外的其他普通高中原則上不安排跨區縣招生計劃。民辦高中可在全市招生,并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可以不分區縣計劃指標。普通高中傳統項目學校招收的文藝、體育、科技特長生以及經市教委批準進行特色高中改革試驗的項目按照批復文件的精神,部分學校項目可在全市招生。
擇校生比例降5個百分點
按照《關于2011年北京市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意見》(京教監〔2011〕2號)文件精神,從去年起,本市開始逐年降低擇校生比例,直到全部取消。今年,以學校為單位招收擇校生比例為10%,下降5個百分點。
據了解,本市鼓勵有條件的區縣探索試點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政策。對于今年試點取消招收擇校生的區縣,在編制普通高中招生規模時予以適當照顧。其他未試點的區縣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繼續執行“三限”政策。擇校生招生計劃的編制和管理將受到嚴格規范,擇校生計劃納入招生計劃,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以招生簡章公布的擇校生計劃為準進行招生。各區縣、各學校不得隨意調整擇校生招生規模,錄取過程中申請增加的招生計劃不得用于招收擇校生。公辦普通高中每班不超過45人(含擇校生)。
特長生比例限5%至10%
市教委還明確要求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限定比例,不同學校的招收比例從5%至10%不等。
按照市教委要求,北京奧林匹克教育學校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基地學校、國家級和市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北京市學生金帆藝術團承辦學校、北京金鵬科技團承辦學校可面向全市招收特長生;區縣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北京市中小學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北京市中小學科技教育示范學校可在本區縣范圍內招生。
北京奧林匹克教育學校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基地學校、國家級和市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可根據本校實際確定招收體育特長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人數的10%,區縣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原則上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人數的5%。招收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學校,可根據學校實際自行確定特長生項目,藝術特長生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人數的10%,科技特長生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人數的5%。
體育特長生確定須通過全市統一測試。藝術和科技特長生測試標準和要求由市教委統一制定。
學校不得強迫學生報志愿
市教委要求各高級中等學校按照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實事求是地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嚴禁各高級中等學校違規提前到初中校進行各種招生及宣傳活動。對于違規招生、影響招生秩序的學校,經查證核實后在全市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各初中學校要規范辦學行為,鼓勵學生積極參加中考;尊重學生的志愿選擇,杜絕出現強迫或代替學生填報志愿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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