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本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科目、時間和滿分分值等是如何規定的?
今年本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將在6月22日、23日進行。考試的具體科目和時間如下:
在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五科考試中,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聽力測試)滿分為120分,物理、化學滿分為100分。學業考試均實行閉卷考試。由市中招辦統一命題,統一制訂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統一組織考試和評卷。體育與健康滿分為30分,升學考試總分滿分為590分。
2.目前考生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問題?
(1)中考臨近,考生要注意勞逸結合、有的放矢地復習,調整好生物鐘,使作息時間與考試時間同步,以最佳的狀態參加考試。
(2)要熟知考生守則和國家考試違規處理規定,并自覺遵守。
(3)準備好必需的考試用品,如準考證、考試用條形碼、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圓規、直尺、三角板、橡皮等。
(4)預先熟悉考點位置和抵達考點的路線,測算好路途所需時間。
(5)不要帶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參加考試。特別是不要將手機帶入考點。如誤將手機帶入考點,一定要在進考場前,將手機交給帶隊老師代為保管或者關機后,放到考場外規定的位置。考試時如再發現,無論做何種用途,一律按作弊處理。
3.考生在填涂填寫答題卡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1)考生要注意保持答題卡的整潔與完好,不要折疊和損壞。
(2)考生須將試題答案填涂、填寫在答題卡規定的位置上,答在試卷上的無效。
(3)答卷前,考生先將自己的姓名、考生號、考場號、座位號等信息,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在答題卡相應的位置上;并在答題卡規定的位置上粘貼“考試用條形碼”。
(4)答題時要注意題號順序,不要答錯位置,更不要在規定以外的區域答題。
(5)填涂信息點時,要使用2B鉛筆,把相應信息點的小框涂滿涂黑。對已填涂的信息點做修改時,要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選涂其它信息點,擦時不要把答題卡擦破。
(6)考生作答選擇題和作圖部分時,用2B鉛筆填涂或書寫;作答非選擇題時,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書寫,不要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在改錯時不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帶。
(7)考生未按答題卡的涂寫方法和要求答題而出現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
4.考生參加英語科考試應注意哪些問題?
英語科目考試包含聽力測試部分。下午1:35,考生開始憑準考證進入考場。下午1:55考點開始播放試題錄音。試題錄音從試聽部分開始,中間不停頓,直至結束語:“2013年天津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英語學科聽力測試內容播放完畢。現在,請同學們繼續筆答其它部分試題”。播放錄音工作結束。
1:55試聽開始后,遲到考生禁止進入考點,以確保聽力測試順利進行。請考生特別注意不要遲到。
聽力測試進行中考生不得提問,考生可邊聽錄音邊將答案標注在試題卷上。考試結束前,考生必須將答案用2B鉛筆轉涂在答題卡上,答在試題卷上的答案無效。
5.考生家長怎樣助考?
(1)家長首先要擺正自己的心態,以平和的心態對待孩子參加學業考試。如果家長“考試焦慮”,食不甘味、夜不安寢,這種“不安”情緒,就會傳遞給考生,給考生帶來“不安”,不利于考生應考。
家長在擺正自己的心態的基礎上,要積極做好考生的心理調適工作,為他們減壓,營造一個輕松、愉悅的氛圍,從精神上多鼓勵支持孩子,把家庭變作考生穩定的支持系統,增加孩子的自信心,舒緩考生緊張情緒。
(2)合理安排考生膳食,注意飲食衛生,避免考生在考試期間生病;要安排好考生的作息時間,保證充足的睡眠和充沛的精力。特別要關注孩子中午休息的時間,避免遲到。由于考試期間天氣炎熱,家長要安排考生適量飲水,注意防暑降溫。
(3)考試期間是否送考,應根據考生個人情況而定。有的孩子認為,家長不離左右陪著,自己底氣可以更足些,緊張感也可消除不少。這時,家長便可陪送他參加考試。但有的考生獨立性較強,家長跟著,反會讓他感到壓抑不適。總之,家長在決定是否送考時,應尊重孩子自己的意見,甚至于送考人是誰,也應由孩子來“挑選”。
(4)根據考點位置妥善解決交通工具,預留路途時間。家長如確需接送考生,可在距考點一定距離與考生分手,并盡快離開,緩解交通壓力。特別提示家長不要進入警戒線內,防止考點門前堵塞,我們要共同為考生提供快捷通暢的進場環境。
(5)疏導考生情緒,放松考生心情。有的孩子考場失利,一科考砸了,便頹喪不已,甚至于產生“全完了”的念頭。此時,家長要告訴孩子,一科考壞了,還有其他科目要考,已經考過的課程,不論好差,統統放到一邊去,不要受上一科考試情境的影響,鉚足了勁考下一科。孩子考完每一科后,家長切忌問孩子:“考得怎么樣?有沒有不會做的題?”這會讓孩子原本十分疲憊的神經更加衰弱,心情也大受影響。家長應盡量回避詢問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東西,陪孩子說說生活中的趣聞軼事,盡可能將孩子的注意力向其他方向轉。
(6)考試作弊將會受到嚴厲的制裁。要督促教育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的各項規定,不要存在僥幸心理。
6.對考生的違規行為如何處理?
對廣大考生來說,兩天的初中學業考試是人生的第一次大考,希望廣大考生滿懷信心,充滿激情地踏上檢驗自己艱辛學習過程的考場,同時也提醒大家注意遵守考試相關規定,順利完成考試。對于考生違反考試管理的行為,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考生部分)進行處罰。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考生部分節選):
(1)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其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①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②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③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④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⑤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⑥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⑦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⑧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⑨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2)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①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②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③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④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⑤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⑥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⑦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⑧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⑨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3)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①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②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
③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④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⑤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4)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如有下列擾亂考試秩序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①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②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③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④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
⑤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①組織團伙作弊的;
②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③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④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6)考生以作弊行為獲得的考試成績并由此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資格資質證書或者入學資格的,由證書頒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證書或者予以沒收;已經被錄取或者入學的,由錄取學校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其學籍。
(7)在校學生、在職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試機構應當通報其所在學校,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或者予以解聘:
①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的;
②組織團伙作弊的;
③為作弊組織者提供試題信息、答案及相應設備等參與團伙作弊行為的。
考試前后及招生錄取期間,市中招辦將通過報刊、電臺、電視臺、網絡等媒介,向廣大考生及考生家長介紹學業考試和招生錄取的有關政策,請注意收聽收看有關報道。
市中招辦祝全體考生學習愉快,在學業考試中發揮出最好的水平!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