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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2010年成考招生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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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2010年成考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圖)

根據教育部的部署,結合我區實際,為順利完成2010年我區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錄取模式

我區2010年成人高校招生全部采取遠程網上錄取模式。遠程錄取主要通過中國教育科研網(CERNET)進行數據交換,特殊情況可通過撥號訪問方式進行。

二、錄取系統

我區成人高校招生網上錄取使用由清華大學總課題組開發的“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計算機遠程錄取管理系統”。

三、組織管理

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在自治區教育廳領導下成立“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韓榮飛

副組長:鄭偉辰、侯天翔、

組 員:格日樂、趙智赟、石巖

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對招生錄取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制定錄取工作方案,研究解決錄取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發布投檔指令,審核錄取結果,審批調整招生計劃,處理特殊問題。

領導小組成員分工:

韓榮飛:全面負責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

鄭偉辰:協助韓主任全面負責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

侯天翔:負責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常務工作,分管計劃組工作。

趙志赟:負責成人高校招生錄取系統維護組和投檔組工作

格日樂:負責成人高校招生審錄組工作。

石 巖:負責成人高校招生錄取綜合組和監察組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系統維護組、計劃組、投檔組、審錄組、綜合組、監察組。

內蒙古2010年成考招生錄取工作方案1

各組職責是:

1、系統維護組:負責網上錄取計算機系統的全面維護與管理,保證設備正常運轉,代替不能按時提交錄取結果的院校完成錄取工作。

2、計劃組:負責對院校招生計劃的管理。負責打印錄取新生名冊。

3、投檔組:負責收集院校錄取方案、投放考生電子檔案、提供錄取進度統計、各種查詢處理、通過160信息臺、168信息臺及互聯網絡發布錄取信息。

4、審錄組:負責依據有關政策審查院校預錄取名單、退檔名單,審核院校執行招生計劃情況,維護院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督促院校按時上載錄取數據,處理院校提出的請求。

錄取過程中實行錄檢聯絡員負責制,每一所院校都由自治區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定一名錄檢員對其負責,院校的有關錄取事宜(非技術性)向聯絡員提出,由聯絡員代辦或督辦。

5、綜合組:負責招生錄取現場安全、保衛、后勤、宣傳文秘等工作,協助領導辦好會議。

6、監察組:負責對錄取全過程的監督檢查, 負責信訪接待工作。

四、網上錄取工作流程

1、院校上網登錄:參加錄取的院校,按規定時間啟動院校端子系統,用本院校用戶名、口令登錄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指定的FTP服務器,下載生源統計情況,查閱本院校上線考生統計數據。

2、院校制定錄取方案:院校根據生源統計情況并結合辦學條件實事求是地制定各層次各專業的錄取方案,上載到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服務器等待審批。

3、生源好的院校可以申請增加招生計劃,院校招生計劃變更需通過教育部統一編制的計劃管理軟件提交并等待審批。

4、投放考生電子檔案: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根據投檔指令和審核批準的院校執行計劃,按規定時間,分批次分專業向院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投放檔案后,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通過短信方式通知院校。

5、院校審閱預錄取:招生院校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互聯網登錄到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的服務器,下載投放到本校的考生電子檔案,使用院校端子系統,按專業排序方式,調閱考生檔案,查看每一個考生的全部信息,在規定時間內提出預錄取名單,及時上載。

對于擬退檔的考生,院校需按規定輸入退檔原因代碼(退檔原因代碼見附3),也可在備注欄中寫入詳細的退檔說明。同時,院校要按要求用院校端軟件打印《退檔考生名單》,傳真交聯絡員。退檔原因由院校負責向考生解釋。

6、審核錄取: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審錄組負責對各院校預錄取名單和退檔名單進行檢查、審核。根據有關錄取政策、規定履行監督職責。對院校擬退檔而又未寫明退檔理由的要與招生院校聯系。

為保證錄取整體進度,招生院校要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規定的時間要求下載生源統計信息、招生計劃,及時結清錄取與退檔的考生電子檔案。對于超時、不按規定下載、上載信息的成人高校,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根據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計劃數本著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代為錄取。

7、二志愿、三志愿周轉和調劑錄取:對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按上述程序投放二志愿、三志愿考生電子檔案。

8、辦理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各階段完成錄取任務的院校,可以下載全部錄取考生信息。錄取工作結束后到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繳納錄取費用(錄取費用為60元/生),如電匯必須注明成人錄取費,憑財務室出具的繳費憑據領取(或由我中心郵寄)錄取新生名冊。

單位名稱: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開戶行:工商銀行內蒙政府后街分理處

賬號:0602005729024908738

匯款聯系人:于雅娟、焦紅梅

電話:0471—6519403(財務工作聯系電話)

0471—6522486、6516759(招生工作聯系電話)

院校依據《錄取新生名冊》,負責填寫并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準考證》經網上查詢確認錄取后按規定時間到院校報到。新生紙介質檔案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一向院校寄發。

五、網上填報志愿及網上錄取時間安排

專科起點本科

11月20日9:00—11月23日17:00網上填報志愿。

11月24日 9:00—11月28日17:00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向院校公布生源情況;院校查詢生源情況并上載錄取方案;(二志愿投檔后不再受理調整計劃)院校下載審定后錄取方案(執行計劃);等待投檔錄取。

11月29日 8:00院校下載第一志愿考生電子檔案,按錄取工作流程依次下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調劑志愿考生電子檔案審核錄取。

高中起點本科

11月20日9:00—11月23日17:00網上填報志愿。

11月24日 9:00—11月28日 17:00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向院校公布生源情況;院校查詢生源情況并上載錄取方案(二志愿投檔后不再受理調整計劃);院校下載審定后錄取方案(執行計劃);等待投檔錄取。

11月29日8:00院校下載第一志愿考生電子檔案,按錄取工作流程依次下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調劑志愿考生電子檔案審核錄取。

12月2日高中起點本科完成錄取。

高中起點專科

12月4日9:00—12月5日17:00網上填報志愿。

12月6日9:00—12月8日 17:00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向院校公布高中起點專科生源情況;院校查詢生源情況并上載錄取方案(二志愿投檔后不再受理調整計劃);院校下載審定后錄取方案(執行計劃);等待投檔錄取。

12月9日8:00院校下載第一志愿考生電子檔案,按錄取工作流程依次下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調劑志愿考生電子檔案審核錄取。

12月12日高中起點專科及專升本完成錄取,錄取工作結束。

處理遺留問題

12月20日—12月23日處理遺留問題。

六、錄取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

(一)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貫徹按需培養,德、智、體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錄取體制

錄取工作實行“院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院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三)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在確保新生質量的前提下,在招生計劃總數內,結合我區實際,劃定我區成人高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經自治區教育廳批準報國家教育部備案。

1、高中起點升專科,按3門統考科目成績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2、高中起點升本科,按4門統考科目成績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3、高中起點升本、專科外語專業,按統考科目成績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外語成績須達到一定標準。

4、藝術類(文科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院校錄取時參考,理科數學成績計入總分)、體育類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本科不低于普通文、理科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專科不低于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60%.考生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按術科加試及格以上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專科起點升本科按科類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6、蒙語授課按科類單獨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四)錄取照顧政策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經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審核批準后,可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相應層次學習。

① 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獲得者、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② 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優秀運動員須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

2、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錄取時可照顧50分。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照顧30分:

① 獲得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模范黨員、模范教師(班主任)稱號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② 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的達斡爾族、鄂倫春自治旗的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自治旗的鄂溫克族考生。

③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

其中具備①與③條件之一的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考生可再照顧10分,累計為40分。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照顧20分:

① 獲得盟、市級黨委、人民政府、自治區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模范黨員、模范教師(班主任)稱號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② 獲得自治區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③ 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三等功以上者。

④ 蒙古族和三個自治旗以外的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考生。

⑤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藉考生。

⑦ 三十一個邊遠旗縣的考生。

⑧ 年滿25周歲以上的考生(1985年8月31日前出生)。

其中蒙古族和三個自治旗以外的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考生,同時具備①②③⑤⑥⑦⑧條件之一者可再照顧10分,累計為30分。其它符合多項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其照顧分值不得累加,只享受照顧分值中最高的一項。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照顧10分:

①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以外的其它少數民族考生。

②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書》)。

6、農、林、牧、水利、地質、礦業、公安、監所、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等艱苦專業和生產技能專業在上線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錄取,降分幅度最大不能超過20分。

七、具體要求

(一)招生工作人員和院校錄取人員要認真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遵守黨紀國法,嚴格執行《關于加強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監督檢查的暫行規定》(附4)和《錄取工作人員守則》(附5),秉公辦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杜絕違紀舞弊現象發生。

(二)錄取前,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由校(院)長、紀檢書記、招辦主任等人員組成的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并配備專職的計算機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校的錄取工作。同時,各招生院校應加強對錄取場所和工作人員的管理,杜絕人為因素的干擾,做好登錄口令的保密工作,確保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通暢。

(三)各招生院校應按規定和要求配備相應的網上錄取設備,以確保錄取工作正常進行,同時應設有專人負責通訊聯絡,在錄取工作尚未結束之前,必須有專人晝夜值班,以確保信息暢通。由于院校的原因,造成考生電子信息傳遞時間延誤而形成的遺留問題,由院校負責。

(四)參加錄取的各成人高等學校要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考生。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錄取(或退檔)每一名考生。招生院校對錄取和退檔要特別慎重,沒有充足理由,院校不得退檔。

(五)除教育部或經教育部同意在男女比例、語種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外,院校不得自行另立標準。如有特殊要求,以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計劃為準。

(六)為確保錄取工作的嚴肅性,招生院校在辦理退檔和錄取手續時,應指派專人負責用戶名和口令,并專門負責上載和下載。

(七)各錄取院校要公布招生監督信訪電話,設立考生接待站,切實做好考生的信訪和來訪接待工作,不得推諉扯皮。

(八)各招生院校應妥善保存有關錄取信息(特別是已退檔的考生信息),不得擅自公開,否則,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院校負責。

(九)在錄取工作中,錄取院校與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之間遇有不同意見,應本著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諒解、團結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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