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學、中央司法警官學院:
接教育部考試中心通知,由于從2015年起停考律師專業,須停考“民法原理與實務”等10門課程;通知明確了凡設有以上停考課程的其他專業(如行政管理學、監所管理等),按照文件規定參加法律專業相應課程的考試,頂替停考課程的成績。經梳理,涉及我省停考課程的有: B030302行政管理(本科)、A030109監所管理(專科)、 B030109監所管理(本科)兩所院校三個專業,具體課程見附件。
請涉及院校按規定將停考課程調整為法律專業相應課程,并向考生做好宣傳工作。
附件:行政管理、監所管理等三個專業相關課程調整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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