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1年下半年畢業證書發放工作即將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凡在我站辦理畢業證的考生請于2012年3月23日、26日、27日、28日至長安區自考工作站305室領取。
2、畢業證書須由考生本人領取(不可代領),領取時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
3、根據陜考辦[2004]1號文件的精神,畢業生丟失《畢業證書》或《畢業生登記表》,一律不予補辦,只開具學歷證明或成績證明,故畢業證書須本人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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