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現行計劃課程名稱
學分
原計劃課程名稱
學分
必考
選考
12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 24 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鄧小平理論概論 233 3 大學語文(本) 6 大學語文 4 綜合英語(一) 10 基礎英語(一) 5 綜合英語(二) 10 基礎英語(二) 6 聽力 8 英語聽力 7 口語 8 英語口語 8 閱讀(一) 6 英語語法 9 閱讀(二) 6 英語閱讀 10 英語寫作基礎 4 英語綜合技能 11 英語國家概況 4 英美概況 學分合計 68
說明:
1、本專業必考課11門,本專業考試計劃中的必考課程,一律使用全國考委統編大綱和教材,總學分不少于68分。
2、從1998年起,“聽力”、“口語”兩課程考試由各省與主考院校商定自行安排。
3、除英語“口語”課程外,其他課程均采用筆試,按百分制計分,60分為合格。
4、英語“聽力”課程考試時間為30分鐘。
5、英語“口語”課程采用口試方式,考試時間一般為6-10分鐘。
6、根據教育部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政治課課程設置的通知,按原計劃考試過的考生,凡通過“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鄧小平理論概論”、“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3門課程中2門以上的,不再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課的考試;只通過“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和“鄧小平理論概論”2門課程中的一門的考生,須參加“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考試;只通過“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課程的考生,須參加“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課程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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