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肄業生轉入自學考試繼續學習和考試的通知
根據教育部教發[2004]24號《關于取消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的通知》精神,從二○○八年起,四川省將停止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為了妥善解決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肄業生停考后繼續學習和考試的問題,根據省考委、省教育廳領導指示,省考辦研究決定:四川省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各專業的肄業生,即在保留學籍年限內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學生,在取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參加自學考試取得一科及其以上合格成績)后,可以辦理轉免考手續,將其學歷文憑考試全國或全省統考課程的合格成績與學分,轉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面向社會開考的專科層次的相同或相近專業,人微言輕自學考試相同或相近課程的成績并取得相應的學分。
從二○○六年一月考試起,已取得自學考試考籍的學歷文憑考試肄業生,憑原就讀民辦高校出具的學歷文憑考試全國或全省統考課程合格成績證明,在報考自學考試的縣(市、區)考辦申請辦理轉免考手續。縣(市、區)考辦將此類考生材料報市州考辦后,由市州考辦集中歸類單獨報省考辦考務科審核,省考辦考務科審核無誤后轉考籍科辦理轉免考手續。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