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辦理的步驟如下:
1.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簡稱“系統”,網址:http://www.stegd.edu.cn),通過系統中的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的考籍更正功能提交成績更正的申請;
2.在規定的時間到相關的區(市)考辦提交準考證、身份證、課程合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區(市)考辦收集考生的材料后,打印《考生辦理成績更正手續憑證》交考生,然后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交市考辦;
4.市考辦根據各區(市)考辦提交的考生材料和考生在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的申請,進行校對審核相關材料,定期向省考辦遞交《考生成績更正審核表》和有關材料。
5.考生若辦理實踐環節考核課程(含畢業論文)或委托開考課程的成績更正,須通過主考學校模塊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更正功能,向主考學校提出申請。主考學校初審后打印《考生辦理實踐環節考核成績更正憑證》交考生,主考學校定期將考生材料匯總后,向省考辦遞交《考生成績更正審核表》和有關材料。
6.在省考辦審核后,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辦理申請考籍基本信息更正手續流程:
考生應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http://www.stegd.edu.cn/selfec/),通過系統的公共查詢模塊中“考生信息查詢功能”查核本人的基本信息,若考生認為基本信息中任何一項信息不準確,可以進行修改。
但如果是其中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出生年月中任一項需要修改,必須辦理基本信息更正手續,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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