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1、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省教育考試院對自考中“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兩種作弊行為分別作出了取消當次考試各科成績并且停考三年和一年的處罰決定。停考期間禁止此類考生參加本次考試。
2、根據教育部自考辦《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時間的通知》(教考試辦函[2011]5號)精神,“自2012年開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包括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和金融管理專業)上午的開考時間由現行的8點30分(北京時間,下同)調整為9點,下午考試的開考時間由14點調整為14點30分。”
3、請考生考試時攜帶二代身份證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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