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考試院獲悉,隨著市場經濟對人才需求的變化,部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的社會需求日益萎縮,生源大幅減少。為了進一步優化自學考試專業結構,決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工作與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城鄉社區建設與管理專業(專科段)。
從2015年起,社會工作與管理、城鄉社區建設與管理專業不再接受新生報名注冊,不再安排課程考試。已報考的考生如需繼續參加自學考試,可分別參加行政管理學專業(獨立本科段)、行政管理專業(專科段)相應課程考試。對已取得原專業6門以下專業課程(不含公共課)合格成績的考生,一律轉入行政管理學專業(獨立本科段)或行政管理專業(專科段)學習。對已取得原專業6門及以上專業課程(不含公共課)合格成績的考生,在2016年12月1日前,達到原專業畢業條件的可按原專業申請畢業,達到轉入專業畢業條件的也可按轉入專業申請畢業;2016年12月1日以后,一律按轉入專業申請畢業。
省考試院提醒,合格課程在申請課程頂替和畢業時不能重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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