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為解決自考專業停考后部分考生未取得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所有課程合格成績不能畢業的遺留問題,省教育考試院決定對我省停考專業的善后處理辦法進行新的調整。
具體的規定是,從2012年下半年起,凡專業停止接納新生后,仍安排兩年的掃尾考試。掃尾考試結束停考后不再安排考點。該專業的考生可按下述辦法選擇3種善后處理方式,一是可選擇其他專業相同課程代碼的課程參加考試。二是尚缺兩門以下(含兩門)專業課合格成績不能畢業的可自主選擇自學考試其他專業課程參加考試,取得原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課程門數和學分即可按原專業申請畢業。三是尚缺兩門以上專業課合格成績不能畢業的可按自學考試相關規定轉入其他專業參加考試,取得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合格成績后頒發轉入專業的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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