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考高校、各相關區縣招辦: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下稱“高教自考”)自1982年首次開考起,每年的上、下半年各安排兩個星期的休息日舉行考試,即在全國考辦安排的考試日程的前一周休息日加考一次。近年來,由于本市高教自考10月份前一周考試的日程與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的日程安排發生重疊,導致考場、監考人員安排等諸多方面的困難。為避免矛盾,便于區縣教育考試機構和主考高校安排考點,給考生提供選擇參加各類教育考試的機會,合理穩妥地安排好各類教育考試日程,經研究決定,自2011年起,本市高教自考將原每年10月份前一周的考試日程調整至全國考辦安排的考試日程的后一周。特此通知。
望各主考學校和相關區縣招辦遵照執行,并及早向考生做好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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